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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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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

( 2021-05-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汤磊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更高水平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首先,要统筹兼顾,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贯穿政府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地域之间、领域之间、层级之间的发展差异客观存在,如何把握重点任务、兼顾均衡发展,有针对性地作出制度安排是关键。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相继印发,同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全国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工作,形成外部压力、激发内生动力,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注入了巨大活力。
  具体来说,一是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创建的辐射带动作用。2019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评选出第一批全国40个示范地区和24个示范项目。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分布情况可以初步反映法治政府建设的地域差异。示范创建活动形在“创建”,意在“示范”,通过树立一批批法治政府建设先进标杆,实现先进带后进的整体提升。
  二是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虽然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个别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一个误区,即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法治工作部门的工作,与其他业务部门关系不大。事实上,法治政府建设牵涉面广、复杂性高、综合性强,不是法治工作部门“单打独斗”可以胜任的,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通过督察层层压实,形成责任闭环,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落实。
  三是明确标准、重点支持,强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然而,一些基层政府由于领导重视程度不足、人财物保障不充分等原因,确实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目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将申报范围限定在市县级政府;在2019年和2020年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中,督察组深入62个市州、133个县区开展暗访督察,这些举措都旨在不断强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其次,要保障有力,彰显中国制度优势。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要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正确的方向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说,一是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实践证明,一个地区党委越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就越好。法治政府建设牵涉面广、复杂程度高,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必须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不能脱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必须找准结合点和发力点,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有效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的提升,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科技支撑。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探索创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在提高治理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未来,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法治政府建设面临诸多新挑战、新问题,要善于将信息技术等科技创新手段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探索以信息化推进、支撑、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方式。
  最后,要率先突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着眼于“一体建设”大局,在努力实现率先突破的同时,注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标志。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政府是重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同时,要为实现“一体建设”奠定重要经验基础。自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后,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一系列部署,并逐步形成示范创建和督察“两手抓”的工作模式。这些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政府应做全社会守法诚信的表率。政府自身守法诚信是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的前提。只有政府坚持依法办事,人民群众到政府可以依靠法律解决问题,不需要找门路、托关系,人民群众才能真正信任法律;只有政府坚持严格执法,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让守法者得到保障,人民群众才能真正信仰法治。
  (作者单位: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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