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 |
13 |
10/13 |
9
|
10
|
11
|
>
|
>| |
|
|
PDF版 |
|
|
|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见习记者柳源远 5月15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暨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高峰论坛”在武汉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作为指导单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武汉大学联合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承办。来自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以及相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研究所等30余家单位的共计约70位嘉宾出席了本次论坛。 开幕式由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罗昆教授主持。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业勤,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树德,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分别致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梁欣宣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关于成立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的决定,游劝荣担任基地主任。胡云腾,刘树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冯果共同为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揭牌。 论坛首先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处副处长李予霞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遴选机制的完善情况和平台企业灵活用工备选指导性案例的遴选情况。 论坛第一单元由李群星主持,主题为“平台用工劳动关系中从属性的认定标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娄宇就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法律规制劳务关系的沿革史、实然研究路径和“克服隐蔽雇佣”的指导原则四个方面作引导报告。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邱宝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丁晔,李群星就新型用工体系发表与谈意见。 论坛第二单元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喻术红主持,主题为“‘众包’模式下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定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针对众包劳动关系的实质和技术赋能导致的劳动关系多样化作引导报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田璐、阿里本地生活法律政策研究院秘书长李怡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桂君等就平台用工模式的规范发表与谈意见。 第三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家勇主持,主题为“平台企业与代理商的责任分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敏就司法实践中关于平台企业被用工人造成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的不同裁判观点作引导报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高倩、阿里本地生活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任容庆、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巍围绕用工责任和劳动者保护问题发表与谈意见。 第四单元由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许中缘主持,主题为“平台用工职业伤害的认定与救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从平台企业职工伤害的赔偿基础争议、“执行工作”的认定争议、平台用工的商业保险赔付争议三个方面作引导报告。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何建、许中缘等立足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发表与谈意见。 第五单元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友军主持,主题为“被用工人承担侵权责任豁免的依据和限度”。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就被用工人的侵权责任豁免作引导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承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陈祥、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兰图等就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发表与谈意见。 闭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作论坛学术总结点评,冯果致闭幕词。 本次论坛是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推出的“类案法律适用统一高峰论坛”的第一期,该连续性论坛致力于探索司法责任制背景下优质法学学术资源服务于司法实践的新方向和新模式,致力于从机制和典型议题两个层面发力来助力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近期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的规范化引发强烈社会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着手起草相应司法解释和遴选该主题的指导性案例,本次论坛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举办。
|
|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在武汉举行
|
|
|
|
( 2021-05-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见习记者柳源远 5月15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暨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高峰论坛”在武汉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作为指导单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武汉大学联合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承办。来自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以及相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研究所等30余家单位的共计约70位嘉宾出席了本次论坛。 开幕式由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罗昆教授主持。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业勤,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树德,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分别致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梁欣宣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关于成立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的决定,游劝荣担任基地主任。胡云腾,刘树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冯果共同为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揭牌。 论坛首先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处副处长李予霞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遴选机制的完善情况和平台企业灵活用工备选指导性案例的遴选情况。 论坛第一单元由李群星主持,主题为“平台用工劳动关系中从属性的认定标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娄宇就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法律规制劳务关系的沿革史、实然研究路径和“克服隐蔽雇佣”的指导原则四个方面作引导报告。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邱宝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丁晔,李群星就新型用工体系发表与谈意见。 论坛第二单元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喻术红主持,主题为“‘众包’模式下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定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针对众包劳动关系的实质和技术赋能导致的劳动关系多样化作引导报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田璐、阿里本地生活法律政策研究院秘书长李怡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桂君等就平台用工模式的规范发表与谈意见。 第三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家勇主持,主题为“平台企业与代理商的责任分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敏就司法实践中关于平台企业被用工人造成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的不同裁判观点作引导报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高倩、阿里本地生活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任容庆、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巍围绕用工责任和劳动者保护问题发表与谈意见。 第四单元由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许中缘主持,主题为“平台用工职业伤害的认定与救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从平台企业职工伤害的赔偿基础争议、“执行工作”的认定争议、平台用工的商业保险赔付争议三个方面作引导报告。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何建、许中缘等立足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发表与谈意见。 第五单元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友军主持,主题为“被用工人承担侵权责任豁免的依据和限度”。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就被用工人的侵权责任豁免作引导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承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陈祥、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兰图等就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发表与谈意见。 闭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作论坛学术总结点评,冯果致闭幕词。 本次论坛是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推出的“类案法律适用统一高峰论坛”的第一期,该连续性论坛致力于探索司法责任制背景下优质法学学术资源服务于司法实践的新方向和新模式,致力于从机制和典型议题两个层面发力来助力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近期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的规范化引发强烈社会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着手起草相应司法解释和遴选该主题的指导性案例,本次论坛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举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