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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曹天健 □ 本报通讯员 潘月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要求,为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新时代,司法鉴定工作在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中,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的使命与担当,也面临着发展与创新。 “把对法治的信仰、求真的精神、科学严谨的态度融入鉴定执业活动中。”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多次要求,山东省广大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积极提供客观公正、优质高效的鉴定服务和可靠的科学证据,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创新管理手段 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司法鉴定活动兼具法律性和科学性,要求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振东说,针对这一行业特点和要求,青岛市在建立以高资质、高水平机构为支撑,其他机构为基础的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时,积极探索将分级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能力验证多项制度引入司法鉴定管理领域,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据悉,青岛市围绕“双严”标准,严格资质审查、执业监管,执业环境深度优化。制定司法鉴定分级管理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开展司法鉴定分级管理,为群众和办案机关提供清晰权威知情信息和选择空间。 2020年组织全市鉴定管理干部和司法鉴定人学习,指导全市鉴定机构对照新执业分类,根据自身资质能力,重新确定了执业类别,对于申请的鉴定领域项目仅为部分鉴定分领域项目的,进行了严格限定,确保执业范围和执业能力相匹配。 监督指导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国家级或省级认证认可工作,全市共有4家机构通过国家级认定认可。 加大能力验证力度,对于能力验证未通过或其他第三方评审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能满足基本能力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2020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均按照各自执业范围参加了能力验证,总体通过率100%。 以标准化推广为抓手,提升鉴定服务质量,推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服务水平实现大提升。2020年,青岛市15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案件7207件,全市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司法鉴定制度规范不断完善,司法鉴定行业实现稳步发展,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确立协作共赢目标 建立健全管理使用衔接机制 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高院、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结合青岛实际,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海事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管理、使用部门沟通会商、相互通报、信息交流和专家咨询机制,规范委托与受理环节,规范鉴定人出庭,加强执业活动双向监督。发送《推荐使用工作函》,向办案机关推荐优质司法鉴定机构。 山东省还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体制改革、规范委托、分级应用、情况通报、网络衔接、费用收取、鉴定意见异议处理进行梳理,开展了执业环境调研,着力打通焦点争议和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改善司法鉴定执业环境。 突出问题导向 狠抓执业监督监管 据了解,2020年5月至7月、2020年10月至11月,青岛在全市范围内分别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和规范“亲子鉴定”打击“司法黄牛”专项整顿活动。两项活动覆盖了全市16家鉴定机构,193名鉴定人。 通过现场检查、案卷评查、电话回访、投诉线索摸排、查处等形式,共抽查“亲子鉴定”案卷10本,其他类别案卷30余本。电话回访亲子被鉴定人14人,其他类别司法鉴定被鉴定人12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鉴定机构存在的违规设点、招揽业务的情况,督促各司法鉴定机构整改到位。对涉及部分外地鉴定机构在青岛违规设点情况,向青岛市中级法院、青岛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去函反映问题,确保了全市司法鉴定行业风清气正。 为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可持续发展,青岛市还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青岛市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2021-2025年)》。突出海洋特色,发挥青岛海洋环境学科优势,重点扶持海洋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设立以近海海洋与海岸环境损害鉴定为主的综合性鉴定中心,更好满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资源诉讼等鉴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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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治信仰求真精神科学严谨态度融入执业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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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新推动司法鉴定行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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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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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曹天健 □ 本报通讯员 潘月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要求,为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新时代,司法鉴定工作在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中,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的使命与担当,也面临着发展与创新。 “把对法治的信仰、求真的精神、科学严谨的态度融入鉴定执业活动中。”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多次要求,山东省广大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积极提供客观公正、优质高效的鉴定服务和可靠的科学证据,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创新管理手段 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司法鉴定活动兼具法律性和科学性,要求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振东说,针对这一行业特点和要求,青岛市在建立以高资质、高水平机构为支撑,其他机构为基础的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时,积极探索将分级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能力验证多项制度引入司法鉴定管理领域,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据悉,青岛市围绕“双严”标准,严格资质审查、执业监管,执业环境深度优化。制定司法鉴定分级管理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开展司法鉴定分级管理,为群众和办案机关提供清晰权威知情信息和选择空间。 2020年组织全市鉴定管理干部和司法鉴定人学习,指导全市鉴定机构对照新执业分类,根据自身资质能力,重新确定了执业类别,对于申请的鉴定领域项目仅为部分鉴定分领域项目的,进行了严格限定,确保执业范围和执业能力相匹配。 监督指导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国家级或省级认证认可工作,全市共有4家机构通过国家级认定认可。 加大能力验证力度,对于能力验证未通过或其他第三方评审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能满足基本能力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2020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均按照各自执业范围参加了能力验证,总体通过率100%。 以标准化推广为抓手,提升鉴定服务质量,推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服务水平实现大提升。2020年,青岛市15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案件7207件,全市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司法鉴定制度规范不断完善,司法鉴定行业实现稳步发展,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确立协作共赢目标 建立健全管理使用衔接机制 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高院、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结合青岛实际,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海事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管理、使用部门沟通会商、相互通报、信息交流和专家咨询机制,规范委托与受理环节,规范鉴定人出庭,加强执业活动双向监督。发送《推荐使用工作函》,向办案机关推荐优质司法鉴定机构。 山东省还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体制改革、规范委托、分级应用、情况通报、网络衔接、费用收取、鉴定意见异议处理进行梳理,开展了执业环境调研,着力打通焦点争议和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改善司法鉴定执业环境。 突出问题导向 狠抓执业监督监管 据了解,2020年5月至7月、2020年10月至11月,青岛在全市范围内分别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和规范“亲子鉴定”打击“司法黄牛”专项整顿活动。两项活动覆盖了全市16家鉴定机构,193名鉴定人。 通过现场检查、案卷评查、电话回访、投诉线索摸排、查处等形式,共抽查“亲子鉴定”案卷10本,其他类别案卷30余本。电话回访亲子被鉴定人14人,其他类别司法鉴定被鉴定人12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鉴定机构存在的违规设点、招揽业务的情况,督促各司法鉴定机构整改到位。对涉及部分外地鉴定机构在青岛违规设点情况,向青岛市中级法院、青岛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去函反映问题,确保了全市司法鉴定行业风清气正。 为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可持续发展,青岛市还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青岛市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2021-2025年)》。突出海洋特色,发挥青岛海洋环境学科优势,重点扶持海洋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设立以近海海洋与海岸环境损害鉴定为主的综合性鉴定中心,更好满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资源诉讼等鉴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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