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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4-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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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心刚、鲁加成:本院受理原告李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91民初21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付超:本院受理原告印志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工作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权人唐宝生的申请于2021年3月31日裁定受理淮安壹空间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4月2日指定淮安市中冉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淮安壹空间装饰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淮安壹空间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西大街116号;联系人:程然,联系电话:1529868477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淮安壹空间装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安壹空间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2时30分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颜培祥:本院受理原告句容蔚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学红、伏少波、朱庆明、颜培祥及第三人江苏弘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1.被告王学红在48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颜培祥在1600万元范围内、伏少波在1600万元范围内对(2019)苏1183民初5801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江苏弘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原告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2.被告朱庆明在400万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自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沈安静:上诉人杨友明就(2021)苏0981民初78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03破37号之一 2020年7月17日,本院依据温州联旺鞋材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温州乔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温州乔腾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未向管理人移交该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证照,温州乔腾鞋业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申请宣告温州乔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裁定宣告温州乔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温州乔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139号 广州博浩物流有限公司、徐树强、王春阳:本院于2021年2月9日刊登的原告信远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博浩物流有限公司、徐树强、王春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内容存在笔误,现将“本案定于2021年5月6日下午14时2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更正为“本案定于2021年5月6日下午14时2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28号 深圳市乔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前海乔尔加教育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林格安、蓝宇铭:本院于2021年2月8日刊登的原告宁波海亮锦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乔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前海乔尔加教育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林格安、蓝宇铭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内容存在笔误,现将“本案定于2021年5月8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更正为“本案定于2021年5月8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5739号 贵州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浙江中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润泽水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浙0108民初5739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5897号 李双珍:本院对原告林永建诉被告李双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浙0108民初5897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许玉霞: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支行与被执行人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民初4802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逾期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并通知你履行债务。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对被执行人许玉霞名下位于龙岗区布吉镇南门墩深惠公路桥侧大都汇大厦A座2203房产(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697820号)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本案债务。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向深圳房产评估价格查询系统http://pgj.szpgzx.com/查询,该房产的评估价为25848元/平方米,因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97.76平方米,因此确定起拍价为2526900.48元。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公告上述询价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该询价结果有异议,应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同意上述询价结果,本院将依法拍卖、变卖上述房产。你可向本院了解有关拍卖、变卖事宜,若你在拍卖、变卖成交前向申请执行人清偿了本案债务,本院将终止拍卖、变卖,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你承担。若拍卖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或变卖,不再另行通知.同时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4执744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的内容为: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许玉霞名下位于龙岗区布吉镇南门墩深惠公路桥侧大都汇大厦A座2203房产(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697820号),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案债务。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王璞、房卫华: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夏菲菲与被执行人邢军、杨铭扬、王璞、房卫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历商初字第131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102执恢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拍卖裁定书,网络询价报告、拍卖公告、腾房公告、房屋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0天,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拍卖被执行人杨铭扬名下位于市中区水泥厂路100号汇统花园峰翠苑6号楼4-602室(房产证号:中217311)。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佰武:本院受理原告张兰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子滩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
陈立国:本院受理原告张学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622民初字181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
古浪县承辉养殖专业合作社、祁承辉、刘爱:本院受理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浪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子滩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
祁承辉、刘爱:本院受理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浪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子滩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
(2020)豫0302破1号之一 2021年4月27日,本院根据洛阳丽京门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洛阳丽京门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洛阳丽京门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特此公告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管东明:本院受理李延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吉0192民初22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管东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支付原告李延超剩余车款2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牟佳跃:本院受理徐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192民初1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牟佳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徐海借款本金55,000元及逾期利息(以5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二、被告牟佳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徐海律师费4000元、保全担保费1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长春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禹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192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长春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支付原告孙禹款项19764元及利息(以19764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孙禹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
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金桥、贵州大工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加明诉被告韩金桥、贵州大工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181民初1048号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欠款90000元,并支付超期损失补偿费16594元;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律师费用12000元;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刊登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公开致歉信
  我们三人于2015年至2018年1月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出售含有氯霉素、甲硝唑以及氯倍他索丙酸酯等药物成分的“明心祖传祛痘药”、“明心祖传痘印膏”,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里向全体消费者诚恳致歉。我们三人于2015年至2018年1月出售的“明心祖传祛痘药”、“明心祖传痘印膏”未经国家审批,其中含有氯霉素、甲硝唑等药物成分以及氯倍他索丙酸酯等激素类药物成分,长期不当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请购买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
致歉人:李心明、来欣欣、樊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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