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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二十四起案件
治污设施沦为污染源以“零排放”之名肆意排污

( 2021-04-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截至今年4月28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曝光24起典型案件。从督察组近日公开的8起案件看,一些地方水污染问题突出。
  督察组指出,云南省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放高浓度废水问题从第一轮督察至今未整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为“达标”而达标,南白石河污染问题仍未根本解决;河南省汝州天瑞焦化以“零排放”之名肆意排污。
  4起案件发生在不同的地区,但是,其背后都有地方党委、政府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问题。
治污设施频繁停运
河道截污形同虚设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景洪市江北街道,2004年5月建成使用,设计日填埋量298吨,配套建有日处理能力130立方米的渗滤液处理设施。2021年4月,督察组下沉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督察发现,这家处理场污染治理设施长期不运行,部分垃圾渗滤液直排,环境污染严重,风险隐患突出。
  督察组在景洪市调查期间,现场调阅景洪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台账发现,2018年以来,景洪市垃圾处理场多次、长时间停运渗滤液处理设施。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2020年,三年分别停运231天、172天、160天。
  督察组特别指出,景洪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控设施自2019年12月安装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今年3月,在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其问题并立案查处的情况下,这家处理场依然我行我素、不予整改,在长达一年多时间内,任由在线监控设施闲置。直至2021年4月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时,才委托设备方对设备进行调试。
  不仅如此,2021年1月25日,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到现场检查发现,景洪市垃圾处理场部分渗滤液通过填埋区底部防渗膜下的地下水导流渠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外环境。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渗滤液COD浓度为5420毫克/升、氨氮浓度为132毫克/升,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的53.2倍和4.3倍。
  督察组透露,景洪市垃圾处理场2004年建成至今从未清淤,导流渠淤积严重、功能丧失。现场检查发现,场区内部分已经闭库、覆膜、覆土的区域表层污水“肆意横流”,形成二次污染。“景洪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设计容积3.5万立方米,自2019年以来,长时间高位积存渗滤液。”督察组表示,目前已积存约3万立方米未经处理的渗滤液。
  南白石河是山西母亲河——汾河的二级支流,是黄河重要的“毛细血管”,水质长期为劣Ⅴ类。
  今年4月,督察组对山西省太原市开展现场督察。督察发现,2019年4月,山西省挂牌督办南白石河流域污染问题严重,对清徐县实施涉水项目区域限批,并明确要求南白石河2019年、2020年水质均应达到Ⅴ类标准。太原市也要求2020年南白石河水质全年稳定退出劣Ⅴ类。
  但是,“清徐县未在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提升处理能力上下功夫,反而寻找捷径敷衍应付,为‘达标’而达标”。督察组指出,2020年10月下旬考核时限迫近时,清徐县在监测断面——美锦桥断面上游约300米处建设简易处理设施,这一设施没有生化工段,仅靠加药去除氨氮,且时开时停,极不稳定,看似“药到病除”,实则“药停病犯”。
  据督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南白石河污染主要来自东湖退水渠、九斗退水渠等混入的上游近十个村庄生活污水及农田退水。“2017年,清徐县启动建设处理规模1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但采取‘拦河截污’方式,在退水渠中设置拦水坝,计划对渠道全部雨污水拦截后处理。”督察组认为,目前,两条退水渠中雨污水量有时达到每天1.5万立方米,暴雨季节水量更大,污水处理能力显得“力不从心”。
  督察组发现,由于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目前每天只能抽取1500立方米左右,大量污水越过拦水坝顺流而下进入河道,水体氨氮浓度长期高达30毫克/升以上。督察组还发现,清徐县实施的截污纳管工程建设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没有起到应有作用。
  督察组调取监测频度更高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发现,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有30%以上的天数氨氮浓度较高,水体成为劣Ⅴ类。
大量污水无序排放
纵容企业违法排污

  成立于1988年6月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沈阳市工业发展的核心区。
  今年4月,督察组在此发现,2016年以来,园区企业日均排放污水量达到1.7万吨,峰值达3万吨,已远超污水处理厂接纳能力,大量污水未经处理无序排放。
  事实上,早在第一轮督察时就指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天有3万吨工业废水严重超标排放。今年4月,督察组下沉至沈阳时发现,仅2021年1月3日一天,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天化学需氧量浓度持续为近3000毫克/升,“明显有大量超标污水或生产废液直排进入管网”。督察组指出,近年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续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报告进水指标长期超标的问题,但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置之不理,默许纵容企业长期违法排污。
  督察组透露,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对园区督察发现,大量乌黑色的化工废水从细河十一北街一处污水井涌出,对园区部分污水管网内污水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19700毫克/升,氨氮浓度最高达948毫克/升,分别超过规定排放浓度的60多倍和30多倍。
  “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焦化)违法排污问题,可查证的环保12369群众举报就超29次。”近日,督察组在河南省汝州市督察时对天瑞焦化违法排污问题进行了彻查。
  天瑞焦化位于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内,配有洗煤、备煤、炼焦、熄焦、煤气发电等设施。督察人员暗查发现,天瑞焦化厂区东北角围墙处排水口有污水排放,排水明显发黑,表面存在大量油污,焦油气味十分明显。
  “督察人员沿污水流向,经沿线踏勘和无人机勘察发现,天瑞焦化污水经过一片农田间沟渠,蜿蜒经过粪堆后流入赵村东北侧一个无任何防渗措施的污水坑,该坑距汝河不足400米,沿线沟渠黑泥沉积,水面漂浮油花。”据督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核实情况,督察人员夜间再次突击检查,发现天瑞焦化厂区东北角围墙处排水口仍在大量外排污水,随即委托一同检查的有关法定检测单位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污水COD、氨氮、氰化物浓度分别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直接排放标准的0.5倍、3.5倍和1.4倍。
敷衍应对久拖不办
环境监管失职失责

  督察组认为,景洪市政府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推动不力。2018年、2019年,景洪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分别就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向景洪市政府进行书面汇报,但景洪市政府重视不够,既未研究部署,也不督促解决,任由垃圾处理场各类环境问题持续存在。
  针对景洪市生活垃圾超量处置严重且已接近满库容的现状,景洪市政府也未有力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16年就计划启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今仍处在前期场地平整阶段。
  对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放高浓度超标废水问题,督察组指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长期不作为,环境监管失职失责,园区内部分企业违法向污水管网排放未经预处理的高浓度废液废水问题严重。
  在督察组看来,山西南白石河污染与当地党委政府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汾河流域治理的决策部署不坚决直接相关。“在山西省、太原市多次指出问题后,敷衍应对,久拖不办。”最终导致南白石河水环境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
  针对天瑞焦化污染问题,督察组坦陈,汝州市委、市政府及汝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属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置等问题重视不足、管理不力,面对群众多次举报乃至媒体曝光污染问题,推进整治工作浮于表面,治标不治本,存在平时不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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