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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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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中国特色的案例法学

( 2021-04-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文化
  如果说法治社会是一条长河,那么人民法院每年审理的上千万件案例,就是铺垫这条大河的河床,对案例的研究就是淘出最具价值的金子;如果说法治社会是一维长空,那么案例则像散落的星辰,对案例的研究就是找出那些发光的星星;如果说法治社会是一条大路,那么案例就是公民和法人长途跋涉的脚印,对案例的研究就是追寻指引前行的启迪;如果说法治社会是一台大戏,那么案例就是精彩纷呈的剧情,对案例的研究就是分享演职人员的智慧、欢乐与悲伤。
  □ 胡云腾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

  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改革发展突飞猛进的时期,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探索、创新、发展突飞猛进的时期。法学研究经历了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注释法学到后来的教义法学再到现在的社科法学的发展变化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步更新了研究方法,扩大了研究视野,拓展了研究对象并形成了自己的理论特色。尤其是自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建立案例指导制度,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性案例连续发布后,法学研究便有了丰厚的案例资源和海量的案例数据,以司法大数据与司法个案为基础的案例研究成果和案例应用产品大量产出,法学研究进入了案例法学时代。2020年11月,中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我们要深入学习和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案例的系列重要论述,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将案例研究作为最好的抓手和突破口,把案例法学作为最佳的创新点和增长点。以《中国案例研究》为平台,努力做好案例研究工作。
  一要努力发现有价值的案例。开展案例研究,过去的问题是缺乏足够的案例,现在的问题可能是面对太多的案例。其他案例不说,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司法案例,截至2021年1月24日,就已经达到了1.14亿份,以致在浩如烟海的案例网中发现有价值的案例已经成了难题。从实践中看,有价值的案例主要通过当事人、律师、公众、司法机关、司法人员、新闻媒体以及开发案例产品的互联网公司或者企业等渠道和机制发现。案例法学研究就是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力量,从海量的案例数据中快发现、多发现有价值的案例,让其从潜在网中无人识到现身说法天下知,使之发挥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宏大力量。
  二要努力发掘案例的价值。案例法学研究,就是要把案例中的价值尽可能地发掘出来,让其成为鲜活的法治建设资源,从而通过传播或者转化发挥作用。案例研究的必要性还表现在,有的办案机关或者办案人员并不了解所办案件的价值,就像一个人做了好事以为是平凡工作一样,所以要靠专家学者或者第三人去发现其中的价值;有的案例由于是错案或者是对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有负面影响的案件,虽然办案机关或者办案人员并不乐意被他人研究或评论,但该案例可能很有法治价值或者其他价值,此时只有依靠专家学者或者第三人主动去研究、发掘,案例的价值才不会蒙尘。因此,案例研究要始终坚持案例价值这个唯一的标准,坚持以案例为对象和中心,认真总结、发掘其中的丰富价值,如裁判规则、裁判经验、司法智慧、社情民意和法治思想等,将之上升为科学的法学理论。
  三要努力满足社会对案例价值的多元需求。案例的价值不仅是多元的,且人们对案例价值的需求也是多元的。比如,当事人和利益攸关方关注的往往是案例的利益平衡价值;而公众关注的可能是案例的行为指引价值;就司法人员而言,重视的多是案例的裁判参照价值;至于新闻媒体,感兴趣的则可能是案例的新闻传播价值等。案例研究就要尽可能地满足人们对案例的多元价值需求,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认同、执行和应用案例服务。
  四要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案例法学理论。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理论是灰色的,唯有生活之树常青。”将这句名言改为“法律是灰色的,唯有案例之树常青”也比较合适。因为,任何制定法既不可能穷尽已经发生的各种情况,也不可能预知未来发生的各种情况。所以,一经制定就已经与社会生活发生了疏离。只有活生生、时时发生的案例,才是延续法治生命的“常青藤”。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的离奇情节在其未发生之前,人们即使穷尽想象也无法想到。因此,只以法律规范为对象的理论研究基本上都属于法治理想主义或者法治完美主义的研究,既不可能深耕法治建设实践沃土,也会遇到研究资源的贫乏乃至枯竭。事实上,很多部门法都存在法律规范研究资源日渐枯竭,法学研究成果内卷化重复等明显弊端,只有因应时代发展紧紧聚焦生机勃勃的案例法治实践,才能从教义法学、社科法学研究进一步延伸到案例法学研究,让法学理论研究始终保持青春与活力。
  案例法学必将成为最具人气的万众法学,更是最接地气的实践法学。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决定编撰、出版《中国案例研究》,就是要为案例法学研究提供一个新的阵地。希望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的全体会员、理事们更加努力地开展案例法学研究,更加积极主动地分享亿份裁判文书这道案例盛宴,既做“法律人”,更做“案例人”,努力通过“良法案治”通达良法善治,共同将《中国案例研究》写好、编好、办好,为繁荣案例法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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