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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三角见义勇为基金会协同发展办公室会议决议,以及“2021年见义勇为工作论文”征集、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促进和提高见义勇为工作水平,向全国从事见义勇为工作及研究的人员征集见义勇为工作论文。现就“2021年见义勇为工作论文”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集活动主办单位为长三角见义勇为基金会协同发展办公室,承办单位为上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工作论文参考选题:(1)如何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论述;(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见义勇为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3)见义勇为公益组织如何在平安建设、社会治理中发挥好应有作用;(4)创新理念、深化发展,切实提升见义勇为组织的社会公益效能;(5)如何推动见义勇为的立法工作和组织建设;(6)加强和改进见义勇为褒扬工作的思考;(7)加强见义勇为合法权益综合保护工作的必要性、有效性;(8)为避免社会导向失误,如何看待以及褒奖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行为;(9)见义勇为区域协同发展的作用、途经和方法;(10)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见义勇为的影响及其借鉴。围绕见义勇为工作,作者可另行拟题撰文,不受上述选题之限。 3.论文字数以5000字左右为宜,以课题组名义撰写的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8000字;论文摘要300字以内。每篇论文最多署三名个人作者,作者为课题组的须注明执笔者。 4.论文原则上为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已发表的,仅限近三年成果并注明期刊名称及期数。 5.论文电子文稿发至上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邮箱(jjh555555@126.com)。联系电话15317389321。 6.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拟于9月在南京举行优秀论文颁奖仪式,并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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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见义勇为工作论文”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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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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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三角见义勇为基金会协同发展办公室会议决议,以及“2021年见义勇为工作论文”征集、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促进和提高见义勇为工作水平,向全国从事见义勇为工作及研究的人员征集见义勇为工作论文。现就“2021年见义勇为工作论文”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集活动主办单位为长三角见义勇为基金会协同发展办公室,承办单位为上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工作论文参考选题:(1)如何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论述;(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见义勇为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3)见义勇为公益组织如何在平安建设、社会治理中发挥好应有作用;(4)创新理念、深化发展,切实提升见义勇为组织的社会公益效能;(5)如何推动见义勇为的立法工作和组织建设;(6)加强和改进见义勇为褒扬工作的思考;(7)加强见义勇为合法权益综合保护工作的必要性、有效性;(8)为避免社会导向失误,如何看待以及褒奖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行为;(9)见义勇为区域协同发展的作用、途经和方法;(10)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见义勇为的影响及其借鉴。围绕见义勇为工作,作者可另行拟题撰文,不受上述选题之限。 3.论文字数以5000字左右为宜,以课题组名义撰写的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8000字;论文摘要300字以内。每篇论文最多署三名个人作者,作者为课题组的须注明执笔者。 4.论文原则上为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已发表的,仅限近三年成果并注明期刊名称及期数。 5.论文电子文稿发至上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邮箱(jjh555555@126.com)。联系电话15317389321。 6.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拟于9月在南京举行优秀论文颁奖仪式,并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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