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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引黄灌渠变成开封西湖湘潭港口码头污染屡治屡落空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批黄河长江沿线相关城市

( 2021-04-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核心阅读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及湖南时明确指出,今年的督察将重点关注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但是,从督察组在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与湖南省湘潭市的现场调查情况看,涉事地区都没有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这一战略部署。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河南郑州、开封等市借引黄灌溉之机,行“人工造湖”之实;湖南省湘潭市有关部门明明知道辖区港口码头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严重,但仍谎报瞒报。随着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陆续下沉,地方上一批治污不力典型渐渐浮出水面。
  值得高度重视的是,今年4月6日、7日,督察组进驻河南及湖南时明确指出,今年的督察将重点关注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但是,从督察组在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与湖南省湘潭市的现场调查情况看,涉事地区都没有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这一战略部署。
大量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
  河南省水资源禀赋差,全省2018年黄河水资源总量为57.4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有200多立方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1/10,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远超国际公认的40%水资源开发生态警戒线,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十分严峻。同时,河南省又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为确保农业发展,河南省建设了多个引黄灌溉设施。
  据督察组介绍,郑州市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以下简称三刘寨调蓄工程)、开封市黑岗口引黄灌区调蓄水库工程(以下简称黑岗口调蓄工程)均是河南省引黄河水用于农业灌溉的重点建设工程。
  为改善中牟县三刘寨灌区下游灌溉条件,2013年8月,河南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批复三刘寨调蓄工程,同意引取黄河干流水用于下游灌区3.5万亩农田灌溉,该工程于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河南省列为第一批A类重点建设项目。
  据督察组介绍,三刘寨调蓄工程以引黄调蓄工程报批,但在建设过程中没有考虑调蓄灌溉功能,配套提灌工程至督察组现场调查时仍未建成。督察组在现场调查时看到,下游干渠被垃圾堆满,灌区农田多年来只能使用地下水进行灌溉,进一步加剧了郑州地下水资源压力(郑州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城市)。不仅如此,2017年7月完成蓄水的主湖面被当地政府开发成为湿地公园,“旅游活动开展得红红火火,游客络绎不绝”。督察组公开的视频显示,湖面上聚集着多艘游船。
  位于开封市区的黑岗口调蓄工程存在同样问题。据督察组介绍,黑岗口调蓄工程2014年5月建成通水,原计划调蓄灌溉面积19.9万亩,同时每年向市区供水2000万立方米,但至今配套工程未完工,调蓄灌溉和供水功能未有效发挥,“而挖出来的人工湖却于2015年起以‘开封西湖’名义全力打造旅游景区,并于2017年5月以马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名义再次申报扩建‘西湖二期’”。督察组透露,目前该扩建项目已基本完成湖区挖掘工作。
  督察组在现场调查还发现,黄河水资源浪费严重。“河南省水利厅批复同意三刘寨调蓄工程每年引黄河水量为305万立方米,但工程在未发挥灌溉功能前提下,仅受自然蒸发和下渗影响,每年引黄河水量就远超许可水量。”督察组透露,2018至2020年,三刘寨调蓄工程以生态应急补水名义,共向河务部门申请引黄河水2000余万立方米,大量黄河干流水被白白浪费。此外,黑岗口调蓄工程为补充蒸发和下渗损失水量,保证景区湖面水位,每年从黄河干流引水达数百万立方米。
  督察组透露,三刘寨调蓄工程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中牟县大孟镇集体土地902亩,其中耕地775亩。进一步调查发现,项目取水许可证明确的用水途径为农用水,实际却均以应急生态用水名义引取黄河水。督察组透露,开封西湖二期项目开工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非法占地1280亩,其中耕地629亩。
  督察组说,郑州市滨河国际新城水系、西湖二期、莲湖等项目也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取水、批建不符等问题。
购买垃圾桶成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督管理失职失责,地方政府敷衍应对。不难想象,处在这种背景下的湖南湘潭市港口码头还能不“放飞”自我?
  湘潭港是湖南省重要的内河大港,主要由铁牛埠港区、易俗河港区、九华港区3大货运港区8座货运码头以及水上服务区、客运码头、管理专用码头等组成。
  今年4月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南省后,对湘潭港进行了暗查暗访暗拍。督察组在现场看到,铁牛埠码头露天堆放煤炭,雨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作业区雨污水、煤炭淋溶水直排湘江。采样监测显示,港口外排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762毫克/升,在湘江上形成明显黑色污染带。九华宁家湾、易俗河等码头露天堆放煤炭、铁矿石,大量雨污水溢流后未经有效处理也最终排入湘江。
  湘潭港口码头污染问题长期无法解决,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群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地方监督管理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督察组指出,湘潭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港口码头行业主管部门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多次发现湘潭市港口码头存在废水处理设施老旧、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仅向相关港口码头下达了整改通知,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有效监管措施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不仅如此,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也不到位。据督察组介绍,2020年以来,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组织的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中,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向上级部门每月上报《港口自身环保设施改造完善情况统计表》时,均称湘潭市货运码头未发现问题,无需整改。督察组指出,湘潭市交通运输局这种做法存在谎报瞒报情形。按照湘潭市人民政府的分工安排,原湘潭市环保局“负责港口、码头防治污染监管”,但湘潭市环保局未严格对本市港口、码头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督察组调查还发现,对湘潭港的污染问题,当地政府敷衍应对。“湘潭市港口码头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问题严重,地方政府早已知情。”督察组指出,2018年7月,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湘潭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明确要求全面系统评估全市港口、码头污染物产生、接收、转运及处置现状、处置需求,提出到2020年底完成港口码头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的工作目标。
  可笑的是,执行建设方案的方式就是购买垃圾桶,而且还分3年实施。
  督察组表示,2020年6月5日,湘潭市印发《湘潭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再次提出完善港口码头环保设施,明确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但截至今年4月6日督察组进驻,相关问题依然存在。湘潭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措施屡屡落空。
郑州开封湘潭政府负有责任
  对郑州、开封等市大量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搞旅游问题,督察组指出,郑州、开封等市的党委和政府不顾水资源实际,借引黄调蓄、生态治理、民生供水之机行人工造湖、旅游开发之实,进一步加剧地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压力。大面积占用耕地,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不相适应。
  “湘潭市在推进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督管理失职失责、地方政府重视不够等问题。同时,湘潭市部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难以满足运行需要,雨污水排入湘江问题突出。”督察组强调,从督察情况看,湘潭市政府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国家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虽然在整治非法码头、修复沿江生态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却忽视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对于长江“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意义,在推进防治工作上尚未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工作标准不高。
  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郑州、开封以及湘潭港口码头污染的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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