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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为进一步加强大运河保护,落实北京通州、河北廊坊、天津武清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联动协作机制,助力京杭大运河通航,近日,三地检察机关在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联合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根据实施意见,专项监督活动将按照摸排线索、依法立案、督促整改、刚性落实四个阶段实施,活动将持续到今年8月底结束。专项监督活动将围绕大运河保护四大工作重点开展:影响大运河水质安全的河流、坑塘、人工沟渠和排污口等问题;大运河及其控制带取土、采砂、种田、建厂、非法捕捞及其他作业活动影响到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行洪安全等问题;大运河段邻村垃圾转运污染、农田面源污染等问题;对与大运河发展史相关的各种文物进行保护,包括古建筑、水利设施、道桥、碑刻、水闸、堤堰、寺庙、碑坊、人物故居等。三地检察机关将通过建立区域案件线索移送、资源共享、联席会议、协同巡查、交叉办案等协作机制,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共同筑牢京杭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积极构建“通武廊”生态检察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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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检察机关开展大运河保护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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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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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为进一步加强大运河保护,落实北京通州、河北廊坊、天津武清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联动协作机制,助力京杭大运河通航,近日,三地检察机关在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联合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根据实施意见,专项监督活动将按照摸排线索、依法立案、督促整改、刚性落实四个阶段实施,活动将持续到今年8月底结束。专项监督活动将围绕大运河保护四大工作重点开展:影响大运河水质安全的河流、坑塘、人工沟渠和排污口等问题;大运河及其控制带取土、采砂、种田、建厂、非法捕捞及其他作业活动影响到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行洪安全等问题;大运河段邻村垃圾转运污染、农田面源污染等问题;对与大运河发展史相关的各种文物进行保护,包括古建筑、水利设施、道桥、碑刻、水闸、堤堰、寺庙、碑坊、人物故居等。三地检察机关将通过建立区域案件线索移送、资源共享、联席会议、协同巡查、交叉办案等协作机制,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共同筑牢京杭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积极构建“通武廊”生态检察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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