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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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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 构筑国家安全铜墙铁壁
· 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构建科学完善法治体系
· 进一步增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 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中心挂牌成立
· 教育部启动编写高校《国家安全教育读本》
· 图片新闻
· 凝聚立法共识 加快立法进程
制定保护黄河的良法 促进发展的善法 造福人民的好法
· 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各项措施落实

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构筑国家安全铜墙铁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介绍国家安全领域相关立法情况

( 2021-04-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了近年来国家安全领域立法情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期盼,加快立法步伐,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取得显著进展,一批重要法律陆续出台,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岳仲明说。
统筹发展安全制定生物安全法
  随着国内外环境深刻复杂变化和生物技术快速发展,生物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新疆域。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生物安全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用法律划定生物技术发展边界,增强主动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全面规范生物安全相关活动,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风险,就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防范生物恐怖袭击和生物武器威胁等,分设专章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此外,生物安全法还加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从严设定法律责任。生物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国家安全、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具有重要功效和价值。
应对风险挑战制定出口管制法
  出口管制是指对特定物项的出口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以对该物项的使用主体或者用途进行控制。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的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做法,也日益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出口管制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出口管制法确保管制物项、主体和行为全覆盖,建立出口管制清单、临时管制和全面管制制度体系,明确实行出口经营资格和出口许可制度,明确实行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对域外适用和反制措施作出规定。此外,还对出口管制的管理体制、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
  “出口管制法的出台,建立了统一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框架,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加强和规范出口管制工作,彰显我负责任的国际大国形象,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岳仲明说。
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2020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武装警察法、国防法进行了系统完善,并制定了海警法,为有效维护国家军事安全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2020年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民武装警察法,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旨在保障党中央、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集中统一领导,加快推进武警部队建设发展、有效履行职责使命。“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后,为推进武警部队建设发展、促进武警部队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岳仲明说。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国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调整了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增加了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内容,充实了武装力量的任务和建设目标,明确了重大安全领域防卫政策,充实完善了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制度,强化了对军人地位和权益的保护,充实了对外军事关系方面的政策制度。修订后的国防法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制定海警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举措。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海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海警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海上维权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海上维权执法活动,推动海上维权执法力量建设,全面提升海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我国海洋维权能力,维护国家海上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
  “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采取‘决定+立法’的形式,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的重要举措。”岳仲明说。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自实施以来,有效打击了与香港特区有关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堵塞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有力地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香港走上由乱转治的良好局面。
  “当前,我国面临的外部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多,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挑战不断增多,同时,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不断增多、要求越来越高。”据岳仲明透露,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推进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工作,不断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及时、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报北京4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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