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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同时不妨定期“回头看”

处罚同时不妨定期“回头看”

( 2021-04-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张淳艺

  近日,广东佛山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处一“天量”罚单岔道口引发热议,有车友查询交通违法时发现62万余人在此处违法。4月12日晚,广东佛山交警通报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在交警部门的积极协调下,业主单位即日起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  
  据佛山交警介绍,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截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虽然这个数字没有62万那么天量,但平均下来每天有近500人被拍,也算是高频交通违法路段了。
  从网友拍摄的视频看,该路段对很多司机而言确实存在标线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一旦车主被前方车辆挡住视线,就会来不及做出反应,导致轧实线变道。在网友拍摄期间,“3分钟内就有27辆车轧线交通违法”。
  对此,广东省相关部门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开展核查,研究落实优化改进措施。这些措施有力回应了公众关切,有助于引导司机规范驾驶。
  同时,这件事情也值得其他地方举一反三:还有没有类似设置不合理的交通标志标线,还有多少“天量”罚单路段亟待优化?近年来,随着道路管理日益智能,全国多地都在增设交通“电子警察”。“电子警察”有助于遏制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行车秩序,但对“电子警察”不能重建设、轻管理,只是机械地“按图索骥”,缺乏必要的分析研判。
  对交通执法而言,罚款从来不应该是目的,其只是治理交通的一种手段。对于“电子警察”抓拍情况,交警部门在处罚的同时不妨定期“回头看”,从交通违法表象之下发现深层次问题。尤其对一些“吸金”能力超强的高频交通违法路段,交警部门必须关注其究竟是司机自身不良驾驶习惯造成的,还是交通标志标线不合理导致的,从而做到该提醒的提醒,该改进的改进。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提高交通公正执法水平。“电子警察”的火眼金睛,不应只照出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应发现有碍规范驾驶的道路隐患。只有这样,才能消除质疑,提升公信力,让广大司机和交警部门相向而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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