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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罗莎莎 记者4月12日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南京海事法院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3家单位将围绕“聚焦重点领域、共建联动机制、打造服务平台”3个方面实施9项工作举措,包括聚焦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船载危险货物监管、港口岸电建设使用等重点领域,共建联合执法、信用管理合作及重大案件协作机制,打造一体化共享服务平台,通过多领域探索、多角度实践、多方位合作全面护航长江大保护。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后,3家单位将不定期组织开展长江江苏段联合巡航执法,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名单互认,建立完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船舶碰撞事故,交通运输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可邀请海事法院提前介入,为重大案件处理提供强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 此外,还将建设港航信息共享一体化平台,推进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海事司法信息互通共享,构建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同时,选取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建一支10至15人的法律专家团队,开展长江保护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为港航企业、船舶和社会公益性团体提供长江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咨询等服务,并进一步扩大“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受案范围,建立长江保护法相关案件受理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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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部门联动协作护航长江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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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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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罗莎莎 记者4月12日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南京海事法院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3家单位将围绕“聚焦重点领域、共建联动机制、打造服务平台”3个方面实施9项工作举措,包括聚焦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船载危险货物监管、港口岸电建设使用等重点领域,共建联合执法、信用管理合作及重大案件协作机制,打造一体化共享服务平台,通过多领域探索、多角度实践、多方位合作全面护航长江大保护。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后,3家单位将不定期组织开展长江江苏段联合巡航执法,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名单互认,建立完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船舶碰撞事故,交通运输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可邀请海事法院提前介入,为重大案件处理提供强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 此外,还将建设港航信息共享一体化平台,推进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海事司法信息互通共享,构建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同时,选取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建一支10至15人的法律专家团队,开展长江保护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为港航企业、船舶和社会公益性团体提供长江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咨询等服务,并进一步扩大“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受案范围,建立长江保护法相关案件受理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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