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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艳
2020年,一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极端案件,引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的关注,案件判决后,法院联合司法社工,在一年时间里为被害人小张提供了16次心理疏导服务。如今的小张已从过往阴霾中走出,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并取得好成绩。 近年来,广西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关于特殊群体保护规定的落实,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力促进了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2020年,广西未成年人犯罪率、重新犯罪率处于低位状态。广西法院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的做法,连续两年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部门联动搭建社会系统工程 今年3月2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典型案例。在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莫某与谭某结婚后,谭某因身体问题一直没有生育,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后分居生活。莫某提出离婚,谭某表示同意但要求莫某作出补偿,莫某不同意遂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邀请当地妇联女性调解员、兴宾区妇联副主席参与调解工作,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调解员为谭某联系医生提供了治疗、恢复建议,并做莫某的思想工作为谭某争取了治疗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借助妇联和第三方参与家事纠纷化解,是我们这些年改革的重要经验。”自治区高院民一庭庭长谭庆华介绍,通过与妇联等单位的积极联动,家事调解员、妇联工作人员参与到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中,既有助于搭建双方理性沟通的桥梁,亦有利于充分运用调解员、妇联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生活经验及熟悉当地风俗等优势,协助配合法院化解家事纠纷,有效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2017年10月,自治区高院牵头召开了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建立了包括自治区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妇联、团委等15个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8月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深化联动机制成效,形成了家事纠纷化解“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目前,广西各地法院与妇联、司法、民政等部门协作,在14个地市共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93个,其中67个设在人民法院,构建了司法审判与社会组织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家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全区共有自治区级妇儿维权岗120个,3个少年审判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67个少年刑事审判庭被命名为“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 实质化解特殊群体矛盾纠纷 反家暴是世界性难题,妇女儿童极易成为家暴受害者。此次自治区高院公布的18起典型案例中,涉及家暴的有6起。在一起涉及人身安全保护的家暴案件中,唐某多次对孩子唐小某实施家暴,导致唐小某全身多处受伤,患上中度抑郁症和焦虑症。妻子李某和唐小某共同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李某还向法院提起变更唐小某抚养权的诉讼。 法院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快速作出并及时送达,派出所和社区的通力协作,及时帮助了申请人恢复安全的生活环境,彰显了法院、公安、社区等多元化联动合力防治家暴的坚定决心。该案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人身安全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广西法院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大力完善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家暴受害者救助体系。截至2020年底,广西法院共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52件。 自治区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完善社区制止家暴体系,由社区、街道、妇联等组成社会救助网络,建立反家暴救助站、反家暴临时庇护室等场所,为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威胁的家庭成员提供临时庇护和心理咨询服务,全区14个地市共设立庇护或探视中心59个,为有需要的家暴受害人提供全面的庇护救助渠道。 针对家庭建设保护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维权意识和能力有限,广西着力探索有别于一般民事案件的审判理念和工作机制,强化人文关怀。 目前,来宾市兴宾区来华人民法庭对80多件离婚案件启用冷静期,其中44件案件在冷静期内达成了调解协议或撤回起诉。广西各地法院普遍建立了心理疏导、家事调查、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判后寄语等制度,出台了《广西法院家事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程(试行)》,共有19项家事少审案件配套制度,家事少年审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基本成型。 “这些制度经过多年常态化运行,对于保护特殊群体人身安全、缓和家庭成员矛盾、查清家事案件背后的事实、妥善处理案件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出较好的社会效果和强大生命力。”自治区高院相关负责人说。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广西还坚持把家事审判专业化作为改革重点,各级法院普遍成立了家事巡回法庭、家事合议庭,设立会客厅式的家事法庭、圆桌少年法庭、调解室及心理辅导室。在此基础上,广西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集中管辖城区家事少审案件走在全国前列,有的法院还在乡村设立家事纠纷联络站、驻村法官工作站,将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向村屯延伸覆盖。 营造保护特殊群体良好风尚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曹某自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曹某广单独抚养。曹某广以曹某身体患病为由,不允许曹某上学,拒绝让曹某与外界接触,甚至拒绝曹某外祖父母的探视。秀峰区政府、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知道情况后,多次上门做曹某广思想工作,要求其送曹某上学接受教育,均遭拒绝。秀峰区教育局专门向曹某广送达了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要求其让曹某上学,但仍遭拒绝。秀峰区民政局向秀峰区法院提交了请求撤销曹某广监护人资格并指定他人为曹某监护人的申请,得到法院支持。 “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谭庆华介绍,本案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法院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通过法定程序撤销监护人资格,为未成年人指定合适监护人。其间,为解决曹某的生活、教育和照料问题,秀峰区委政法委牵头,法院、公安机关、民政、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制定计划、筹集资金、展开行动,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运用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全社会构筑“防护网”。为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广西法院把微电影、微视频等作为法院文化建设、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微电影《叶子的秘密》讲述浦北县人民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和惜缘工作服务点,打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最后一公里”的故事。该片入选“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微电影展播”,在最高人民法院官微等平台推送播出。 广西法院还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开设家事学堂以及微博、微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自治区高院牵头多部门共同开展的“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已成为广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张名片。目前,广西法院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2个,受教育人数超两万人次。 “做好新时代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让每一个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自治区高院相关负责人说,广西将持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和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和行动自觉,让家庭更美好、生活更幸福、社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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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织密关爱特殊群体“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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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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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艳
2020年,一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极端案件,引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的关注,案件判决后,法院联合司法社工,在一年时间里为被害人小张提供了16次心理疏导服务。如今的小张已从过往阴霾中走出,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并取得好成绩。 近年来,广西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关于特殊群体保护规定的落实,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力促进了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2020年,广西未成年人犯罪率、重新犯罪率处于低位状态。广西法院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的做法,连续两年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部门联动搭建社会系统工程 今年3月2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典型案例。在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莫某与谭某结婚后,谭某因身体问题一直没有生育,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后分居生活。莫某提出离婚,谭某表示同意但要求莫某作出补偿,莫某不同意遂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邀请当地妇联女性调解员、兴宾区妇联副主席参与调解工作,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调解员为谭某联系医生提供了治疗、恢复建议,并做莫某的思想工作为谭某争取了治疗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借助妇联和第三方参与家事纠纷化解,是我们这些年改革的重要经验。”自治区高院民一庭庭长谭庆华介绍,通过与妇联等单位的积极联动,家事调解员、妇联工作人员参与到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中,既有助于搭建双方理性沟通的桥梁,亦有利于充分运用调解员、妇联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生活经验及熟悉当地风俗等优势,协助配合法院化解家事纠纷,有效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2017年10月,自治区高院牵头召开了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建立了包括自治区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妇联、团委等15个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8月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深化联动机制成效,形成了家事纠纷化解“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目前,广西各地法院与妇联、司法、民政等部门协作,在14个地市共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93个,其中67个设在人民法院,构建了司法审判与社会组织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家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全区共有自治区级妇儿维权岗120个,3个少年审判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67个少年刑事审判庭被命名为“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 实质化解特殊群体矛盾纠纷 反家暴是世界性难题,妇女儿童极易成为家暴受害者。此次自治区高院公布的18起典型案例中,涉及家暴的有6起。在一起涉及人身安全保护的家暴案件中,唐某多次对孩子唐小某实施家暴,导致唐小某全身多处受伤,患上中度抑郁症和焦虑症。妻子李某和唐小某共同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李某还向法院提起变更唐小某抚养权的诉讼。 法院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快速作出并及时送达,派出所和社区的通力协作,及时帮助了申请人恢复安全的生活环境,彰显了法院、公安、社区等多元化联动合力防治家暴的坚定决心。该案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人身安全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广西法院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大力完善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家暴受害者救助体系。截至2020年底,广西法院共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52件。 自治区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完善社区制止家暴体系,由社区、街道、妇联等组成社会救助网络,建立反家暴救助站、反家暴临时庇护室等场所,为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威胁的家庭成员提供临时庇护和心理咨询服务,全区14个地市共设立庇护或探视中心59个,为有需要的家暴受害人提供全面的庇护救助渠道。 针对家庭建设保护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维权意识和能力有限,广西着力探索有别于一般民事案件的审判理念和工作机制,强化人文关怀。 目前,来宾市兴宾区来华人民法庭对80多件离婚案件启用冷静期,其中44件案件在冷静期内达成了调解协议或撤回起诉。广西各地法院普遍建立了心理疏导、家事调查、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判后寄语等制度,出台了《广西法院家事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程(试行)》,共有19项家事少审案件配套制度,家事少年审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基本成型。 “这些制度经过多年常态化运行,对于保护特殊群体人身安全、缓和家庭成员矛盾、查清家事案件背后的事实、妥善处理案件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出较好的社会效果和强大生命力。”自治区高院相关负责人说。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广西还坚持把家事审判专业化作为改革重点,各级法院普遍成立了家事巡回法庭、家事合议庭,设立会客厅式的家事法庭、圆桌少年法庭、调解室及心理辅导室。在此基础上,广西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集中管辖城区家事少审案件走在全国前列,有的法院还在乡村设立家事纠纷联络站、驻村法官工作站,将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向村屯延伸覆盖。 营造保护特殊群体良好风尚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曹某自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曹某广单独抚养。曹某广以曹某身体患病为由,不允许曹某上学,拒绝让曹某与外界接触,甚至拒绝曹某外祖父母的探视。秀峰区政府、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知道情况后,多次上门做曹某广思想工作,要求其送曹某上学接受教育,均遭拒绝。秀峰区教育局专门向曹某广送达了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要求其让曹某上学,但仍遭拒绝。秀峰区民政局向秀峰区法院提交了请求撤销曹某广监护人资格并指定他人为曹某监护人的申请,得到法院支持。 “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谭庆华介绍,本案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法院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通过法定程序撤销监护人资格,为未成年人指定合适监护人。其间,为解决曹某的生活、教育和照料问题,秀峰区委政法委牵头,法院、公安机关、民政、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制定计划、筹集资金、展开行动,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运用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全社会构筑“防护网”。为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广西法院把微电影、微视频等作为法院文化建设、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微电影《叶子的秘密》讲述浦北县人民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和惜缘工作服务点,打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最后一公里”的故事。该片入选“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微电影展播”,在最高人民法院官微等平台推送播出。 广西法院还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开设家事学堂以及微博、微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自治区高院牵头多部门共同开展的“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已成为广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张名片。目前,广西法院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2个,受教育人数超两万人次。 “做好新时代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让每一个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自治区高院相关负责人说,广西将持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和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和行动自觉,让家庭更美好、生活更幸福、社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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