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平安中国·社区
8 3/8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沭阳“援法议事”直通车进村居
· 预付卡“清零难”
· 平桂检察建立“护薪”机制
· 利通精准巡防破解“头号难题”
· 激励参与监督
· 保定公证帮扶雄安新区
· 图片新闻
· “鄞州解法”积小安为大安
· “管”三县的“杨来法诉前调解工作室”
· 可代办公租房的“能人”

预付卡“清零难”

( 2021-03-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社区
  美容卡、美发卡、健身卡……“先交费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大家都不陌生。可现实中,很多人都受过充值“卡余额”伤害,比如卡不能退、“清零”只能再加钱。对消费者来说,是继续充钱还是放弃余额,多少都摆脱不了令人不悦的心情。

强化维权意识
  这一现象,看似由消费者销卡时对余额“不在乎”“不值当”无奈宽容所致,其实质源于老板无理强行的经营方式及其对余额“损失度”的把握,它既契合人们的承受限度,又不至于叠加麻烦“打官司”。寻因施治,关键在于强化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路面不平众人踩”。相关部门对“蝇头之利”却事关民生的类案,要采用即查、速裁、加倍偿退等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
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检察院 马士江
制度公示上墙
  根据规定,商家出售预付卡需要到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备案并缴纳相应的保障金,而实际上,商家主动报备情况良莠不齐。这就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明文规定办理预付卡业务的商家应上墙公开公示相关规定及制度,让消费者明白办卡的权利义务以及维权途径,同时对违规商家增加保障金额度或者取缔相关业务的办理资质。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向存丹
提高违法成本
  笔者也遭遇过充卡后,商家“人间蒸发”投诉无门的情况。不良商家不但违背了市场诚信原则,甚至变成了生财之道。要坚决堵住监管制度上的漏洞,完善预付卡管理规定,明确发卡主体、监管主体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把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纳入监管范围,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河北省魏县人民检察院 薛文涛
及时报警取证
  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应要求和规范商家按照约定提供预收款的服务项目,而不能单方面增设使用限制。如果发现经营者关门停业或跑路的情况,应当及时联合其他被欺骗的消费者共同报警,使得公安机关便于取证和累计涉案数额,及时打击不良商家。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蒙伟
监督监管到位
  规范预付式消费,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有关部门要规范预付式消费卡管理,及时处理消费纠纷,树立预付式消费的信誉,减少和杜绝消费者的损失。
安徽省明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梁义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