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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超 王志堂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作为文物大省的山西,结合2018年以来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三晋大地掀起了一场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远赴海外追缴文物的风暴。 “2018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结合省情将打击文物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延伸打击重点领域,同步开展了为期3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新云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专项行动以打掉犯罪团伙组织体系、抓获犯罪嫌疑人为核心,以追缴文物为主线,打“伞”断“血”,守护中华文脉。 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15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42人,追缴文物51322件,一级文物287件、二级文物476件、三级文物1700件,其中的4.5万余件文物装满两个博物馆,彻底遏制了全省文物犯罪多发势头。 扫黑除恶先拿文物犯罪“开刀” 山西,地处黄河中游,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地下文物蕴藏丰富。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文物犯罪分子将目光投向了山西。全省盗掘古墓葬犯罪不断且一度高发。作为商周青铜器制造和使用的重要地区,晋南地区尤为严重。 在运城,提到侯氏兄弟,可谓家喻户晓。 这个以侯金亮、侯金发、侯金海、侯金江四兄弟为首的“盗墓涉黑”犯罪集团盘踞当地多年,从事盗掘古墓葬、开设赌场、霸占矿山、高额放贷、暴力讨债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要想富,去挖墓”等顺口溜在当地层出不穷。盗墓集团、“保护伞”等问题一度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陷入困境。 危急时刻,迎来转机。2018年,刘新云任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后,亲自担任“6·03盗墓案”专案组组长,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用警等超常规措施,打响了山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 案件推进过程中,刘新云提出了“三追一挖”“四不放过”工作要求,即追文物、追逃犯、追资产,深挖犯罪、铲除“保护伞”;在逃人员不到案不放过、被盗文物不追缴不放过、犯罪分子经济基础不摧毁不放过、犯罪“保护伞”不铲除不放过。 在山西省公安厅直接指挥下,运城市、闻喜县两级公安机关强力推进,“6·03专案”取得丰硕战果:共打掉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6个盗掘古墓葬犯罪团伙、25个网络赌博犯罪团伙、3个贩卖毒品犯罪团伙和3个涉及民爆物品犯罪团伙,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2人,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员资产折合人民币2.4亿余元;追缴扣押疑似文物3736件,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70件、二级文物96件、三级文物253件、一般文物2091件。 文物犯罪猖獗的背后,是复杂的利益链和巨额的暴利。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利益面前,未能坚守底线,沦为犯罪组织的“保护伞”。 为此,山西公安狠下决心,刀刃向内,深挖公安机关“内鬼”和文物犯罪团伙背后“保护伞”。“6·03专案”中,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等9人因为盗墓犯罪充当“保护伞”被依法查办,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立专门办案中心打击效能倍增 2019年2月15日,山西省公安厅打击文物犯罪运城办案中心在闻喜县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 之后,临汾办案中心、晋中办案中心、太原办案中心先后挂牌,全省打击文物犯罪的尖刀部队正式形成。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4个办案中心主抓文物犯罪大要案件,在省公安厅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以来侦破了全省70%以上的文物犯罪案件,成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的主力军和主攻手。 如今,全省公安机关已经形成省公安厅牵头、4个办案中心主攻、其余市县公安机关协同的一体化打击文物犯罪侦查模式。 打击文物犯罪,有“尖刀”,还需要“利器”——山西省公安厅将大数据抄底作为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的重要支撑,以山西公安大数据平台和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多侦联动协同指挥作战平台建设应用为契机,建立了大数据支撑的打击文物犯罪新机制。 山西省公安厅组建了打击文物犯罪情报研判专班,运用山西公安大数据16个基础应用、24个业务平台进行多侦联动、多轨联控、全息研判、实时开展大数据抄底作战,为深挖犯罪、追缴文物提供精准的情报支撑。 同时,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平台下增设文博单位安防模块,全量动态汇聚相关数据,通过数据碰撞、对比分析、线索串并,及时预警布控,有效落地管控。 2019年9月25日,临汾办案中心依托山西公安大数据平台,采取“抄底工作法”,在云南昆明、山东莱芜和山西洪洞三地收网,抓获郑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收缴涉案文物228件,其中一级文物53件。 紧盯追缴护佑涉案文物“回家” 造型别致的“彩绘青铜雁鱼灯”为一级文物,器型之大、工艺之精十分罕见。 如此国宝级文物,犯罪分子曹某将其视为珍宝不舍出手,准备作为“传家宝”留给子孙。 曹某落网后,警方到其在介休市的家里进行搜查未果。后通过耐心工作,曹某父母从其家地下室拿出一堆用塑料布包裹着的青铜零件,拼起来后正是“彩绘青铜雁鱼灯”。 从内地到港澳、从境内到境外,山西公安机关把依法追缴涉案文物提升到丰富历史文化信息、留住历史根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高度强力推进,足迹遍布海内外。 与此同时,为确保涉案追缴文物得到权威鉴定和科学保护,山西省公安厅创新思路理念,成立了涉案文物鉴定中心,聘请12名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著名文物专家和省内外13名文物研究员,组建山西公安机关涉案文物鉴定专家库,会同省文物局对全省公安机关追缴文物统一组织鉴定,对重大案件、重要文物随警作战、随案鉴定,为依法固定证据、严惩文物犯罪提供了强大支撑。 建章立制打响文物保护人民战争 打击文物犯罪需要群众支持,文物保护更离不开群众参与。 为此,山西公安机关组织民警进村,采取点对点宣传,向坐在村口的大爷大妈讲文物价值、讲盗墓危害、讲公安机关案例,依托“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宣传文物保护,开辟了网上网下预防打击文物犯罪宣传阵地,得到群众积极响应。 针对以往盗掘古墓葬和倒卖文物案件高发的地区,山西将全省15个县列为“重点县”,由刘新云亲自约谈相关市(县、区)公安局局长,推动压实市县党政机关文物保护主体责任。 与此同时,山西公安机关建立完善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机制,指导文物保护单位配备文物保护员1972名,开展常态化巡逻,切实维护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治安秩序。 此外,山西公安机关还和文物部门联合建立打防管控长效工作机制、案件倒查堵漏工作机制,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提出改进加强的意见建议,强力推进防范文物犯罪能力再提高。文物部门将工作中发现的文物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工作。 “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依然存在。”刘新云说,“山西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坚决守住文物安全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守护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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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余件追缴文物装满两个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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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安打击文物犯罪守护中华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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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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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超 王志堂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作为文物大省的山西,结合2018年以来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三晋大地掀起了一场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远赴海外追缴文物的风暴。 “2018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结合省情将打击文物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延伸打击重点领域,同步开展了为期3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新云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专项行动以打掉犯罪团伙组织体系、抓获犯罪嫌疑人为核心,以追缴文物为主线,打“伞”断“血”,守护中华文脉。 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15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42人,追缴文物51322件,一级文物287件、二级文物476件、三级文物1700件,其中的4.5万余件文物装满两个博物馆,彻底遏制了全省文物犯罪多发势头。 扫黑除恶先拿文物犯罪“开刀” 山西,地处黄河中游,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地下文物蕴藏丰富。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文物犯罪分子将目光投向了山西。全省盗掘古墓葬犯罪不断且一度高发。作为商周青铜器制造和使用的重要地区,晋南地区尤为严重。 在运城,提到侯氏兄弟,可谓家喻户晓。 这个以侯金亮、侯金发、侯金海、侯金江四兄弟为首的“盗墓涉黑”犯罪集团盘踞当地多年,从事盗掘古墓葬、开设赌场、霸占矿山、高额放贷、暴力讨债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要想富,去挖墓”等顺口溜在当地层出不穷。盗墓集团、“保护伞”等问题一度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陷入困境。 危急时刻,迎来转机。2018年,刘新云任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后,亲自担任“6·03盗墓案”专案组组长,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用警等超常规措施,打响了山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 案件推进过程中,刘新云提出了“三追一挖”“四不放过”工作要求,即追文物、追逃犯、追资产,深挖犯罪、铲除“保护伞”;在逃人员不到案不放过、被盗文物不追缴不放过、犯罪分子经济基础不摧毁不放过、犯罪“保护伞”不铲除不放过。 在山西省公安厅直接指挥下,运城市、闻喜县两级公安机关强力推进,“6·03专案”取得丰硕战果:共打掉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6个盗掘古墓葬犯罪团伙、25个网络赌博犯罪团伙、3个贩卖毒品犯罪团伙和3个涉及民爆物品犯罪团伙,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2人,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员资产折合人民币2.4亿余元;追缴扣押疑似文物3736件,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70件、二级文物96件、三级文物253件、一般文物2091件。 文物犯罪猖獗的背后,是复杂的利益链和巨额的暴利。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利益面前,未能坚守底线,沦为犯罪组织的“保护伞”。 为此,山西公安狠下决心,刀刃向内,深挖公安机关“内鬼”和文物犯罪团伙背后“保护伞”。“6·03专案”中,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等9人因为盗墓犯罪充当“保护伞”被依法查办,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立专门办案中心打击效能倍增 2019年2月15日,山西省公安厅打击文物犯罪运城办案中心在闻喜县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 之后,临汾办案中心、晋中办案中心、太原办案中心先后挂牌,全省打击文物犯罪的尖刀部队正式形成。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4个办案中心主抓文物犯罪大要案件,在省公安厅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以来侦破了全省70%以上的文物犯罪案件,成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的主力军和主攻手。 如今,全省公安机关已经形成省公安厅牵头、4个办案中心主攻、其余市县公安机关协同的一体化打击文物犯罪侦查模式。 打击文物犯罪,有“尖刀”,还需要“利器”——山西省公安厅将大数据抄底作为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的重要支撑,以山西公安大数据平台和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多侦联动协同指挥作战平台建设应用为契机,建立了大数据支撑的打击文物犯罪新机制。 山西省公安厅组建了打击文物犯罪情报研判专班,运用山西公安大数据16个基础应用、24个业务平台进行多侦联动、多轨联控、全息研判、实时开展大数据抄底作战,为深挖犯罪、追缴文物提供精准的情报支撑。 同时,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平台下增设文博单位安防模块,全量动态汇聚相关数据,通过数据碰撞、对比分析、线索串并,及时预警布控,有效落地管控。 2019年9月25日,临汾办案中心依托山西公安大数据平台,采取“抄底工作法”,在云南昆明、山东莱芜和山西洪洞三地收网,抓获郑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收缴涉案文物228件,其中一级文物53件。 紧盯追缴护佑涉案文物“回家” 造型别致的“彩绘青铜雁鱼灯”为一级文物,器型之大、工艺之精十分罕见。 如此国宝级文物,犯罪分子曹某将其视为珍宝不舍出手,准备作为“传家宝”留给子孙。 曹某落网后,警方到其在介休市的家里进行搜查未果。后通过耐心工作,曹某父母从其家地下室拿出一堆用塑料布包裹着的青铜零件,拼起来后正是“彩绘青铜雁鱼灯”。 从内地到港澳、从境内到境外,山西公安机关把依法追缴涉案文物提升到丰富历史文化信息、留住历史根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高度强力推进,足迹遍布海内外。 与此同时,为确保涉案追缴文物得到权威鉴定和科学保护,山西省公安厅创新思路理念,成立了涉案文物鉴定中心,聘请12名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著名文物专家和省内外13名文物研究员,组建山西公安机关涉案文物鉴定专家库,会同省文物局对全省公安机关追缴文物统一组织鉴定,对重大案件、重要文物随警作战、随案鉴定,为依法固定证据、严惩文物犯罪提供了强大支撑。 建章立制打响文物保护人民战争 打击文物犯罪需要群众支持,文物保护更离不开群众参与。 为此,山西公安机关组织民警进村,采取点对点宣传,向坐在村口的大爷大妈讲文物价值、讲盗墓危害、讲公安机关案例,依托“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宣传文物保护,开辟了网上网下预防打击文物犯罪宣传阵地,得到群众积极响应。 针对以往盗掘古墓葬和倒卖文物案件高发的地区,山西将全省15个县列为“重点县”,由刘新云亲自约谈相关市(县、区)公安局局长,推动压实市县党政机关文物保护主体责任。 与此同时,山西公安机关建立完善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机制,指导文物保护单位配备文物保护员1972名,开展常态化巡逻,切实维护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治安秩序。 此外,山西公安机关还和文物部门联合建立打防管控长效工作机制、案件倒查堵漏工作机制,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提出改进加强的意见建议,强力推进防范文物犯罪能力再提高。文物部门将工作中发现的文物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工作。 “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依然存在。”刘新云说,“山西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坚决守住文物安全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守护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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