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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本报记者 张维
“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不过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已密集发力。 仅仅在3月初,就有多个知识产权新政与此相关。3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其起草的《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经验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又印发了《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保护具有天然优势 3月2日,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最新报告。报告称,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仍持续增长。2019年中国首次成为通过产权组织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最大来源国后,2020年中国继续领跑全球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 根据报告,2020年全球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增长4%,申请量达到27.59万件,创造了有史以来最高数量。中国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16.1%,以68720件稳居世界第一。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显示,2020年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8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3017.3万件,均为2012年的4倍多。核心专利、知名商标、精品版权、优质地理标志产品等持续增加。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指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快速跃升,得益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强,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成效显著,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20年的80.05分。 “在‘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强保护’的保护格局中,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则是关键,毕竟相对于司法权保护和社会力量保护,公共行政权力保护具有天然优势——主动性、效率性、灵活性、前瞻性、整体性和专业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戚建刚说。 加强行政裁决保护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的《方案》,明确了五大任务。 首先是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严格专利保护。《方案》要求,严格依照修订后的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制度,开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行政裁决工作。健全专利纠纷案源收集摸排机制和侵权风险排查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及时防范化解侵权风险。大力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畅通受理渠道,拓宽案源线索,优质高效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其他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工作。加大打击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力度,加大涉外、涉民营企业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发挥行政保护优势,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这与此前的《通知》及正在征求意见的《办法》,可谓是如出一辙,今年国家在专利领域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决心可见一斑。 事实上,相关工作的部署早已开展。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提出“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19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2020年3月,确定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深圳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印发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和实体标准。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全系统2020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2万件,同比增长9.9%。 各地也纷纷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中探索出好的经验与做法。例如,北京市形成专利侵权、确权“联合口审”机制,提升行政裁决办案效率;率先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准确查明技术事实。上海市建立专利侵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延伸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深度。江苏省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规程,细化专利行政裁决程序规则。浙江省宁波市建立与综合执法队联合办案机制,强化案件调查取证。 加强线上侵权假冒治理 在加强行政裁决之外,《方案》还要求综合施策,强化商标保护管理;严格监管,加强地理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保护;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加强全链条保护;完善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在商标保护方面,要求加大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等严重侵权行为的办案业务指导力度。加大整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规范商标使用管理秩序。 在地理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保护方面,要求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突出特色质量标准,实行重点地理标志清单式监管,加大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的力度。 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全链条保护方面,要求加大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保护。加强在侵权假冒多发的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段的治理。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上,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地方分中心作用。 申长雨透露,今年将再布局建设10家左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持续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走出去”企业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高水平的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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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质效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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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权假冒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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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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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本报记者 张维
“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不过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已密集发力。 仅仅在3月初,就有多个知识产权新政与此相关。3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其起草的《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经验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又印发了《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保护具有天然优势 3月2日,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最新报告。报告称,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仍持续增长。2019年中国首次成为通过产权组织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最大来源国后,2020年中国继续领跑全球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 根据报告,2020年全球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增长4%,申请量达到27.59万件,创造了有史以来最高数量。中国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16.1%,以68720件稳居世界第一。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显示,2020年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8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3017.3万件,均为2012年的4倍多。核心专利、知名商标、精品版权、优质地理标志产品等持续增加。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指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快速跃升,得益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强,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成效显著,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20年的80.05分。 “在‘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强保护’的保护格局中,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则是关键,毕竟相对于司法权保护和社会力量保护,公共行政权力保护具有天然优势——主动性、效率性、灵活性、前瞻性、整体性和专业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戚建刚说。 加强行政裁决保护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的《方案》,明确了五大任务。 首先是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严格专利保护。《方案》要求,严格依照修订后的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制度,开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行政裁决工作。健全专利纠纷案源收集摸排机制和侵权风险排查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及时防范化解侵权风险。大力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畅通受理渠道,拓宽案源线索,优质高效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其他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工作。加大打击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力度,加大涉外、涉民营企业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发挥行政保护优势,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这与此前的《通知》及正在征求意见的《办法》,可谓是如出一辙,今年国家在专利领域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决心可见一斑。 事实上,相关工作的部署早已开展。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提出“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19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2020年3月,确定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深圳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印发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和实体标准。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全系统2020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2万件,同比增长9.9%。 各地也纷纷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中探索出好的经验与做法。例如,北京市形成专利侵权、确权“联合口审”机制,提升行政裁决办案效率;率先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准确查明技术事实。上海市建立专利侵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延伸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深度。江苏省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规程,细化专利行政裁决程序规则。浙江省宁波市建立与综合执法队联合办案机制,强化案件调查取证。 加强线上侵权假冒治理 在加强行政裁决之外,《方案》还要求综合施策,强化商标保护管理;严格监管,加强地理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保护;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加强全链条保护;完善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在商标保护方面,要求加大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等严重侵权行为的办案业务指导力度。加大整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规范商标使用管理秩序。 在地理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保护方面,要求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突出特色质量标准,实行重点地理标志清单式监管,加大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的力度。 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全链条保护方面,要求加大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保护。加强在侵权假冒多发的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段的治理。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上,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地方分中心作用。 申长雨透露,今年将再布局建设10家左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持续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走出去”企业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高水平的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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