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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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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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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综合集成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 依法保障残障学生个别化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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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将抢夺藏匿孩子列为不当行为
· 加强农村乡镇消防队伍建设
· 图片新闻

邰丽华委员呼吁
依法保障残障学生个别化教育需求

( 2021-03-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两会特刊
  □ 本报记者 陈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法规政策加强特殊教育专业体系发展,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利。
  尤其是2017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进一步明确我国残疾人教育的发展方向,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
  几年来,各地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全国以各种形式招收的特殊教育学生数量逐年增加。根据教育部数据,2019年在校特殊教育学生总数为79.46万人,其中近40万人在普通学校就读。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看来,大部分普通学校在工作机制建设、师资专业水平等方面与残障学生个别化教育需求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因为“一人一案”落实不足,残障学生的教育品质仍不乐观。
  比如,各种支持没有被有效统筹规划及资源整合并且受限于经费管理问题,可用的预算与经费使用要求不匹配等。
  邰丽华认为,这种局面不利于有效推进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形式的融合教育,全面保障残障学生及所有儿童少年的教育权利。
  邰丽华建议,在即将出台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第三期”中,基于残障儿童在普通学校就读的需求,整合资源和多元支持,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的“一人一案”支持体系建设,促进融合教育发展,保障包括残障学生在内的所有儿童少年的教育品质。
  首先,“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第三期”应规定具体措施,引导普通学校在常规教育工作中融入、整合融合教育内容,鼓励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方案促进经费的合理管理及使用,在有效保障上限管理基础上,通过特教资源中心或第三方评估管理的方式进行质量把关,提供给普通学校更多灵活使用经费的空间。
  其次,落实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教研和实践层面深入研讨规范随班就读“一人一案“的目标及工作流程,提高残障学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及可行性。
  最后,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准许普通学校在现有可申请使用经费额度内根据需要临聘特教教师,围绕儿童需要形成“班主任全面负责儿童发展,特教教师入班支持,资源教师总体统筹协调”的校内统筹的教育资源整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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