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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021年2月10日
  付征、李军强: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及姚东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立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河北鑫永泰经贸有限公司、河北华源钢结构有限公司、张社达、张丽达、贾英、张现同、张桂芳、张继昌、王美香、潘东萍、李艳营、张艳娥:本院受理邯郸远洋实业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邯郸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北立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河北鑫永泰经贸有限公司、河北华源钢结构有限公司、张社达、张丽达、贾英、张现同、张桂芳、张继昌、王美香、潘东萍、李艳营、张艳娥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分红: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唐迎建: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邱津江:本院受理席志林诉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疫情原因原开庭时间已变,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庆喜: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午阳:原告齐静诉被告李坤、张小强及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肖连成、樊梅富: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诉你二人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聂许:原告康浚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1002民初2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卢斌:原告陈文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1002民初2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赖志军、王晴:原告赖志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牌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曾玲玲:原告唐治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牌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宝顺:原告单乃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董博:原告杨鹏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诉请被告偿还原告货款及赔付款988000元及利息(按照LPR的利率自2020年8月2日至款清之日止))及证据;应诉、举证、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丁延勇:原告丁怀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陈霞、李建新:本院受理浙江浙融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1283民初5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陈桂娟:本院受理李玉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天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西马桥支行签发的银行汇票一份,票号为0010004127370603,出票人为浙江天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额10000元,出票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收款人为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汪仁杰: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1933号民事裁定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悦喆、徐文华:原告浙江欣融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544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吕加山:原告金国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639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应柏春:原告浙江赞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561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汪蕊、邵翀鹤:原告季旭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605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北京羽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羽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房融家科技有限公司、张朝:原告浙江加财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101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祝煜恒:原告李海岳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7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绍刚: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雷:原告周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438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光辉、任亚杰:原告嘉兴鼎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0)浙0402民初7886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殷兴立:原告刘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73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尚租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嘉兴市启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149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应松:原告蒋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7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汪鑫、汪艳:原告允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969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明、吴玲、杨立洲: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提出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402民初7711号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玺:原告嘉兴水果市场梨花湾水果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78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志群:原告嘉兴经开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720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1号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唐思浩、唐绍观、高平:原告汤剑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平湖市俊龙服饰有限公司:原告嘉兴市宏鑫仿丝棉厂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62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北京瀚海绫锦服装有限公司:原告嘉兴市宏鑫仿丝棉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6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卫民、王檉:原告李闽、李浩如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5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1)粤0606民催6号 申请人李银尧因遗失其持有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21股普通记名股票(票号:00049035;每股面值1元;发行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李银尧;发行日期:2009年12月22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股票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股票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1)粤0606民催7号 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亿城电镀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交通银行佛山北滘支行支票壹张(票号:3010443007776419;金额:50000元;付款人:佛山市力达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收款人:佛山市顺德区亿城电镀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1年1月30日;付款日期:2021年2月8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1)粤0606民特112号 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罗惠庄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罗惠庄称,叶桂生于2014年8月22日走失后,至今没有回家。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仍无音讯,生死不明。下落不明人叶桂生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叶桂生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叶桂生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叶桂生情况,向本院报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苏敏杰:本院受理姚亚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钱晓峰:本院受理邹雪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路晓春:本院受理顾涛绮诉你抚养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0412民初5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刘宇鹏:本院受理常静静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吕海云:本院受理江苏烨德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6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丁红建、京山红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云德全、杨春华与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湖北世纪中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顾雪兵:本院受理昆山西本钢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205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诺思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玉山镇耀登飞手板经营部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娟:本院受理曹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郑秀柳:本院受理李鹏飞、王娜娜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途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国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2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江苏盛荣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朱建国:本院受理常州步步高纺织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上海凯达凸轮轴厂、孟红明:本院受理昆山腾利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6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蔡君:本院受理赵匡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7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健文:本院受理王天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0年12月29日刊登的原告为“上海居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两个公告中,被告“符雅”应更正为“符雅娴”;被告“郭烈”应更正为“郭烈园”。特此公告。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斌: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钱晓明、刘大臣、周显胜:本院受理盐城固威铸造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徐辉:本院受理武进区湖塘秋龙金刚网批发部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王海凤:本院受理开从洋诉你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第三人湖北雅姿服饰有限公司、庄俊生、叶眉:本院受理刘天喜、张平与卢俊锋、第三人湖北雅姿服饰有限公司、庄俊生、叶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9811号民事判决书。第三人湖北雅姿服饰有限公司、叶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第三人庄俊生自公告之日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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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模得贝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成勇诉你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8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邹关卫:本院受理徐公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朱文付、崔爱芳:本院受理祝剑叶诉你们、朱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郑杨萍:本院受理陈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2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蔡德:本院受理颜顺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童李: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常州邦尼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吕建兴:本院受理无锡中电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张志:本院受理刘浩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上海纳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开发区宏禄杰机械模具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3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金林、王金弟、王玉芳:本院受理陆晓峰、金芳与你们、第三人昆山市台昆置业有限公司、廖玉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8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扬州金铠甲表面防护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祥运达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1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卢建楼:本院受理邓长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周墅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王卫明、高文英、昆山蔚洲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小龙诉你们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1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桃:原告冯孝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1年4月29日9时3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1年3月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拍卖被执行人龚全杰所有的位于项城市万达时代广场18号楼2单元1106号房产一套。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于海艳、苏国富、盖国建:原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北郊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2020)川0311破3号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5日做出(2020)川03破申6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自贡市虹旭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对自贡市虹旭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我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于2021年1月25日指定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为自贡市虹旭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自贡市虹旭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在2021年4月23日前,向自贡市虹旭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299号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643000;联系人温厚平、王晓靖;联系电话:1809506026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自贡市虹旭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自贡市虹旭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4月30日09时30分在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毛世白:本院受理王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河北茂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雨顺与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晓盼、河北茂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张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后被告张晓盼、张胜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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