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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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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政的故事(七十九)
· 《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序言
· 《江山如此多娇》
· “走进民法典”丛书
· 沉静中的能量

华政的故事(七十九)
——共和国法治建设的一个侧影

( 2021-02-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文化
  图为1980年3月19日,徐盼秋院长(右)接见荷兰英尔特梅克教授
  1987年,史焕章院长率领华政代表团访问比利时根特大学。图为Johan Erauw教授(右一)、史焕章院长(右二)、曹建明教授(左二)、王召棠教授(左一)
  □ 何勤华
华政的朋友遍天下(上)
  大学是传授知识的殿堂,而知识是没有国界的。所以,大学教育具有国际化的特质,老师、学生、课程、教学方法与办学理念以及人才(毕业生)就业,都没有国别、地域的界限。
  由于华东政法学院位于上海这样开放的城市,所以在华政的基因里保存着国际化的元素。其与国外大学的交流,从建校初期就已经开始。
  1952年,华政聘请了两位苏联专家瓦西丽娃和塔克马林娃来校任教;1955年,华政派出年轻教师彭万林赴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现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法律系学习;1955年5月9日至14日,高等教育部为提升华政的教学水平和改进教学工作,请到苏联法权史专家瓦里荷米托夫教授进行了5场讲座,既有法权知识的传授,也有法学教育方法的讲解和指导。受国家政治形势大气候的影响,20世纪50年代,华政主要是和苏联的大学进行交流。
  作为我国南部主要的政法类大学,国家(特别是上海)一旦有接待外国乃至西方国家代表团的任务,就会交给华政来完成。从华政档案馆保留的文献来看,仅1956年12月至1958年8月,华政受上级部门委托,就接待了18个外国代表团。这些代表团有拉丁美洲青年代表团、拉丁美洲委内瑞拉青年代表团、叙利亚学生代表团、埃及文化代表团、黑非洲(华政档案馆文献内容)青年代表团、波兰高教代表团、捷克斯洛伐克政府代表团、南斯拉夫法律代表团、匈牙利科学院代表团、印度尼西亚学生代表团、东南亚青年代表团、日本教职员工会教育考察团、澳大利亚学生代表团、西班牙代表团、法国学生代表团、美国青年代表团等。
  从上述来访的外国代表团来看,既有东欧国家,如波兰、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有东南亚国家,如印度尼西亚等;也有拉丁美洲、阿拉伯等发展中国家,如埃及、叙利亚、委内瑞拉等;还有当时属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国家,如日本、法国、西班牙和美国等。从这些代表团的性质来看,大部分是青年或者学生代表团,也有部分是政府代表团,还有个别法律代表团。从华政档案馆所保存的文献来看,1956年至1957年我国包括各个大学对外交流的活动都比较活跃,1957年年底以后,随着“反右运动”的逐步扩大、深入,对外合作和交流就越来越少。
  从华政当时对外合作交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青年人的培养、理想和信念等方面的内容,涉及专业尤其是法律的不是很多。但是在如何接待好、如何应对外宾的提问等方面,则是极为细致,非常周密。每次在接待外宾之前,接待人员都会制定详尽、周密的计划,分析代表团的人员组成:男性多少人,女性多少人,年龄在哪一个阶段,职业包括工人、职员、教师以及文化、艺术、记者、编辑、牧师等,其中可能会包含国家安全情报人员等,接待原则强调“求同存异、实事求是”。之后会罗列出外宾可能提出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设计出多种回答方案。如外宾可能会对中国的经济建设、文化事业、宗教政策、台湾问题、朝鲜战争、妓女改造、鸦片问题、民国时期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群众对政府的态度、青年人的理想等问题感兴趣,就要事先做好准备工作。
  1963年华政第一次复校时,由于当时特定的政治环境,学校的性质是“党校式”、“抗大式”的、半工半读的革命大学,培养的目标是熟练的、生产劳动型的、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因此,大学课程中法律专业知识的内容非常少,学术色彩几乎没有。而办学的国际化,基本上是向非洲等第三世界国家一边倒(此时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也受到了排斥,被批判、定性为“修正主义集团”,已经不与之多来往了)。
  华政真正的、自主的、活跃的、全方位的对外合作交流,或者说法律教育的国际化,是从1979年华政第二次复校后开始的。此时,国家拨乱反正,实行改革开放的国策,向世界敞开大门,并且鼓励国人走出去。在这种国家政治大环境下,华政的国际化教育、对外合作交流事业开始迅速地、稳步地向前发展。
  (《华政的故事(七十八)》详见《法治日报》2021年2月2日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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