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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初步构建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四梁八柱”
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 2021-01-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本报记者 侯建斌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年多来,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发布实施,党的农村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取得重要成果,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8%;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三农”工作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阶段。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突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推进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经过多年的持续奋斗,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巨大成就,是世界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
  虽然脱贫地区面貌和脱贫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脱贫群众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之后,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用乡村振兴的办法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确保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跟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步伐。
  如何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一道必答题。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给出的解题思路是“守住一条底线、健全一套政策、壮大一批产业。”
  对于守住一条底线,刘焕鑫解释说,就是不发生规模性的返贫。健全一套政策,是推动政策举措平稳转型支持乡村振兴;壮大一批产业,则是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持续发展。
  刘焕鑫指出,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帮扶和监测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等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为脱贫地区设立五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后再“送一程”。
  另外,在西部地区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动力。
  同时,把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组织动员、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和机制办法借鉴应用到乡村振兴。特别是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等政策衔接,推进领导体制、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考核督导的有效衔接,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还要壮大一批产业。”刘焕鑫说,要稳定加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举措,引导和支持以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加快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产业园、科技园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推动产业特色化、品牌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十三五”期间,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一批顶层设计的改革方案接续出台,一批纵深突破的改革试点被接续落地,一批成熟定型的法律制度先后建立。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三权”分置体系初步确立,农村土地承包法完成修订,党中央也宣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完成,全国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6.5万亿元,土地资源总面积65.5亿亩。有43.8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亿多人;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建立,村民自治形式不断规范,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文明乡风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认为,通过这些改革,初步构建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
  深化改革是农村发展的动力,下一步推进乡村振兴也要靠深化改革。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负责人赵长保介绍说,农业农村部将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以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重点,着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一方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另一方面,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调整优化支农政策。”赵长保说,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既是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必然要求。刘焕鑫透露,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部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强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科技支撑明显增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绿色发展实现关键转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75%,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4年负增长。
  “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在刘焕鑫看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投入更多资源力量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确保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积极引导在县内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城镇化。同时,强化制度供给,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通道,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类要素更多注入乡村振兴。
  此外,以县为单位统一规划产业发展,引导第二、第三产业向乡村布局,把就业岗位和产值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刘焕鑫说,“总之,就是通过构建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来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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