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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

( 2021-01-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陈硕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0年,该局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同时,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除涉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外的商事主体),鼓励因轻微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纠正违法行为,修复自身信用。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苗健介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纠正自身违法行为后就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全流程网上信用修复。”
  截至2020年底,新疆全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13385户,已移出48261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563450户,已恢复207890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24179户,已移出309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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