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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领”“白领”职业发展实现全面贯通
有效破除束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

( 2021-01-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效地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拓宽人才成长通道,对于全面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加快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将起到重要作用。

  □ 本报记者 张维

  近日,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曾经只在工程技术领域贯通的两类人才,将在更多的领域实现贯通。这些领域包括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同时《意见》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技术技能融合程度较高的领域实现应通尽通、能通尽通。
  这标志着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将全面实现贯通。“这一重要举措将有效地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拓宽人才成长通道,对于全面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加快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将起到重要作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原党委书记陈李翔如是说。
工程领域率先贯通
  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原党委书记崔秋立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才队伍发展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同时受传统观念以及身份、学历等的制约,也存在着一些体制机制障碍。
  在崔秋立看来,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是解决人才工作中突出问题的一个关键点,最重要的是在破除人才身份限制上实现重大突破,这对于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技术领域率先实现贯通。2018年11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工程贯通意见》),在工程技术领域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等13个省市开展了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试点,已有1826名高技能人才取得职称,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试点过程中,各地也陆续反映两类人才仅在工程领域贯通,受益面窄;高技能人才参评标准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参评职称渠道还不够通畅,企业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崔秋立也认为,实现工程技术领域贯通,具有突破性,但远远不够。技能和技术人才融合发展的领域十分广阔,从点到面,不断扩大贯通领域,有利于进一步破除身份、学历等制约,使新的人才观得到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和技能从内涵上,就是相互融通,很难严格区分。“技术工人”这个概念本身就有“技术”在其中,在实践中更是难以完全分割。“很多岗位几乎无法严格界定是专业技术岗位还是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属性在某些领域并没有严格界限。”崔秋立说。尤其是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技术技能相互融合的趋势更加增强。
  例如,工业机器人和工业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产线作业方式,一线人员的技能重组使得传统技师和现场工程师产生融合,以保证设计目标和生产过程的一致性。“这种变革需要技师能够理解和掌握工程人员的技术要求,工程师能够理解和掌握生产过程的技能要求。”陈李翔说。
硬性分割并不科学
  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身份的打破和平等的建立。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范巍说,技能人才曾被俗称为“蓝领”,与专业技术人才俗称的“白领”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职业声望、教育和评价方式等方面存在天然差异。通常认为专业技术人才采取普通教育方式,实行职称评审为主、职业资格认证为辅的评价制度,其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职业声望更高。而采取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实行职业资格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制度的技能人才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职业声望相对较低,职业发展“天花板现象”明显。两者发展路径泾渭分明,长期处于“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
  “长期以来,我们主要是以学历和身份作为标准,将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硬性分割、区别,形成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显然是不科学的,也不符合实际,严重制约了人才的发展。”崔秋立直言不讳地说,两类人才的人为分割,其负面作用是对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束缚。
  实行两类人才贯通,在崔秋立看来意义重大。“我们曾经期待通过建立国家资历框架,作为解决技能人才学历问题的路径之一,由此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但目前看,举步维艰。”而实行两类人才贯通,则是从破除身份界限的角度破解难题的重大举措,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和创新价值,也更加行之有效。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童天也指出,强调公平,人人皆可成才,是《意见》的一大亮点。在我国经济建设急需培养的大批高素质人才队伍中,既有具备扎实理论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也包括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高端专业服务人才、国际化高端管理人才等。技能人才作为我国人才队伍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制造强国战略提供坚实支撑。
  “《意见》遵循公平原则,破除传统身份观念限制和人才选用体制机制障碍,在《工程贯通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贯通领域,大大拓展了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开创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童天说。
淡化学历强化贡献
  如今,随着机制体制障碍的突破,评价机制也随之发生变化。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意见》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充分体现两类人才特点。在保持两类人才贯通条件大体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比如,对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淡化学历要求,解决高技能人才“评得上”的问题。据这位负责人透露,调研中发现,学历是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的主要障碍。因此,《意见》明确提出,不将学历作为硬性条件,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也就是说,高技能人才取得职业资格,达到相应的工作年限即可申报职称评审。
  在淡化学历的基础上,强化技能贡献。《意见》强调,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坚持弘扬工匠精神,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不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对高技能人才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在童天看来,这是一种以用为本,让评价“指挥棒”回归正位的做法。《意见》抓住了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把用好用活人才、充分激发创新活力作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根本任务,突出了用人主体作用;在评价标准上强化业绩贡献;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差别化技能评价方式;促进人才队伍双向交流融合,充分激发人才活力、释放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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