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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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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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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级架构两级中心三位一体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合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提档升级

( 2021-01-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左晓坤

  “我早上去菜市场买菜时将一部新买的手机放在电动自行车上,一转身的工夫就不见了。”2020年9月2日,安徽合肥巢湖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女士的报警。因手机价值较高,已构成刑事案件,派出所民警迅速将该案移交至责任区刑警二队。办案民警立即启动侦查,成功打掉一个流窜多地的扒窃团伙。
  这起案件的快速侦破是合肥市公安局制定出台的接待群众报警首接责任“五个必须”工作规定带来的实战实效。正是派出所民警在接处警时按照要求规范处置、迅速移交,为后期案件的迅速侦破争取了宝贵时间。“五个必须”规定也是合肥市公安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合肥市公安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盯住群众关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源头问题,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安全感、满意度实现六年双提升、双进位,2020年上半年安全感和满意度再创历史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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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办理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在合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中心,标准的人身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询问室、讯问室、辨认室……执法功能用房一应俱全,讯问过程实时监督,避免出现执法安全隐患问题。
  这里是全国省会城市首个经济犯罪案件受案中心,形成以“集中受案、闭环管理、全程留痕、阳光执法”为特色的经侦受案工作模式,同步建立警情全流程网上流转、案件分流处置、受案督办全流程网上办理等工作机制,统一全市经济犯罪案件受案标准,避免个人主观臆断和选择性执法,铲除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滋生的土壤,迈出了健全经济犯罪案件侦办机制的关键一步。
  自2020年7月20日中心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1358人次,流转案件警情323起;各分局受理案件数环比平均下降20%,有效释放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力量,缓解警力不足的压力,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在全面加强执法规范硬件建设同时,合肥市公安局着力打造“规范、高效、安全”的执法办案新模式,按照“区域集中、功能完备、衔接流畅、管理集约”的要求,对原执法办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进行功能整合、资源聚合、管理融合、力量组合,着力打造“案件一站办理、合成作战支撑、智能全程管控”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目前,合肥市公安局已建成1个市级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3个县级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3个基层所队智能化办案场所。
  “我们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公司建设和管理具有400个室内停车位、1000平方米大件财物、2000平方米其他财物存储空间的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合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叶重青介绍说,由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共同建立涉案财物流转处置机制,搭建涉案物品“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的新型管理和处置工作模式,有效解决大量涉案物品流转处置不畅影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保管不善致使财物贬值损失等现实问题。
  为了全面、准确了解民警的现实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合肥市公安局在民警“第一档案”(人事档案)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民警“第二档案”(思想政治工作档案暨廉政档案),将民警执法问题、执法过错、执法评价、执法培训等相关情况纳入其中,定期进行梳理串联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有效消除各类执法风险隐患,持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素质。同时,制定出台了《执法办案积分制工作办法(试行)》,引导民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并以此积分为重要依据衡量执法绩效、落实奖惩措施的制度,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干部任用相挂钩,解决民警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首接责任解决报案无门问题
  “您好!您于2020-04-08 11:24:53的报警,我单位已刑事立案侦查,您可通过来电问询案件进展情况。办案单位:庐江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案民警(电话);投诉电话:办案单位政治指导员(电话);纪检监督电话:18815658201。”庐江的张先生至今还保留着这条短信。他被人诈骗2万余元,向庐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后,很快就收到来自合肥市公安局的一条短信。
  “办案民警、投诉电话、监督电话,全部一目了然,可以随时打电话了解案件侦办情况。”张先生说,案件侦办期间他多次打电话问询案件进展。
  近年来,合肥市公安局以“皖警法智11624”体系建设为引领,发挥合肥科教资源优势,推动执法全要素、全流程监督管控。完善短信评警系统,建立“短信评警告知平台”,向报警人短信发送接报警和受立案情况,以及首接(主办)民警、本单位教(指)导员的警务通号码、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纪检监督电话,畅通群众问询投诉渠道。通过努力,合肥市公安局接处警业务群众短信评警满意率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评价接处警工作推诿不满意数同比下降45%,群众反映执法问题初信初访数量下降50%。
  合肥市公安局在全国公安系统首创研发行政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卷宗自动编目、分类定位、辅助阅卷、证据自动校验、瑕疵证据自动分类汇总等功能,及时提醒民警及时补正或说明。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等数据定向分析,智能化生成行政处罚建议,实现了网上办案有标准、取证有指引、处理有参照、出错有提示。
  首接责任机制是合肥市公安局针对饱受群众诟病的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出的重要举措,很好地解决了群众“报案无门”。
  近年来,网络赌博类、平台投资类诈骗以及合同诈骗、银行卡被盗刷等领域案件多发,由于案件多发生在网络上,时常会出现管辖争议。这样的问题在合肥市公安局首接责任机制下已经不会发生。
  合肥市公安局案管中心还印发了《协调处理管辖争议管理工作制度》,并设置电话专线,及时接受各单位提交的争议事项。各分县局案管中心则进一步细化、规范所队之间警情(案件)移交的流程,对容易产生管辖争议的警情作出具体要求,使案件管辖移交衔接机制更加顺畅。
  合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藕爱武介绍说,按照规定,首接单位与接受移交单位对群众报案存在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要立即提请本单位案管中心(法制大队)协调解决;对跨分县(市)局的,要立即提请市局案管中心(法制支队)协调处理。“协调期间,首接单位不得中止履职,要及时依法固定可能灭失的证据材料,及时处置案件中出现的紧急突发问题”。
“五个必须”补齐接处警情短板
  “2019年,合肥市公安局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群众认为报案后未采取措施的高出全省10.74个百分点;短信评警不满意事项中,群众反映接处警不满意占83.34%……”合肥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副督察长梅青向记者列举了一组并不“好看”的数据,直指接处警工作的短板和不足。
  对此,合肥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在找准执法问题的基础上,深度剖析症结所在,发现主要原因包括首接单位履职尽责程度不够明确、办案单位民警与报警群众之间未有效建立沟通渠道、群众找不到办案民警问询案(事)件进展情况、基层案管室未能充分履职尽责、案管中心协调解决管辖争议机制未充分发挥等。为了从源头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合肥公安局于2020年4月制定实施了《接待群众报警首接责任“五个必须”工作规定(试行)》,要求接报单位必须先期履职尽责、接报警情必须网上流转审查、管辖争议必须归口协调处理、警情处理必须回应群众问询、调查投诉必须严格落实责任。
  “每个‘必须’不是简单的一项指令,而是细化到一系列具体动作,并提出了多项监督管理措施,着力打通群众报案受理、警情跟踪回访、案件移交衔接、群众问询回应、投诉问责澄清等渠道。”叶重青说。
  按照“五个必须”规定,首接单位对报案警情必须及时流转至协同办案系统,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批)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立即移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同步完成协同办案系统警情流转,不得让群众自行前往其他单位报警,也不得在群众面前协调公安内部管辖争议。法制部门依托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每日对接处警、受立案情况进行跟踪通报,努力实现智能调取、全案回溯。
  在“五个必须”基础上,合肥市公安局建立每月数据研判制度,开展常态化的网上巡查、实地抽查、个案倒查,找准问题症结;坚持每月一通报,定期发布执法巡查“白皮书”,强化动态执法监督。自2020年4月运行以来,全市共采集核查群众投诉反映公安机关推诿扯皮问题线索177起,对27条有责投诉予以通报问责,对123条执法瑕疵的无责投诉予以通报提醒,对27条不实举报投诉予以正名并全局通报。
  “这些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警务督察热线12389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同比下降35%。”梅青说,合肥市公安局构建完善了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构建市、县、所队“三级架构、两级中心、三位一体”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对接10个省级、市级业务系统,设置34个问题模型,实现执法活动全量数据的集聚融合、关联共享,办案全过程动态关联、精准分析、实时自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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